保定市教育局發出通知
保定市教育局發出通知,要求進一步做好保定市普通中小學招生工作保定教育信息港,規范招生秩序,嚴肅工作紀律,落實《河北省教育廳關于嚴禁普通中小學提前招生的通知》,切實落實“六嚴禁”措施,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加強教師隊伍管理,嚴肅追究違規學校責任,并公布舉報電話。監督舉報電話:0312-5881955(工作日),0312-5881978(24小時)。
切實落實“六嚴禁”措施
任何普通中小學校(含民辦學校)在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統一招生時間前保定教育信息港,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組織招生。
立即組織相關人員認真學習,嚴格落實省廳“六嚴禁”措施,一是對外市民辦學校:嚴禁自行組織或與保定市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招生考試或變相考試,或利用保定市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測試結果;嚴禁委托或串通保定市各類社會培訓機構或個人收集生源信息;嚴禁向保定市社會培訓機構或個人給付招生獎勵(活動)費用;嚴禁向保定市學生提前收取與升學有關的保證金等費用;嚴禁以任何形式提前向學生承諾招生錄取。
二是對保定市中小學校:加強考勤和嚴格學籍管理,嚴禁組織或放任學生未完成學業離校到校外培訓機構學習;嚴格控制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轉學到外地市就讀,認真履行控輟保學職責。
三是對保定市社會培訓機構:嚴禁社會培訓機構向外市民辦初中和民辦普通高中提供保定市學生成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