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貸記卡個人金/普卡免首年年費,刷卡滿5次(主附卡分別累計),可免次年年費,未滿足刷卡次數的金、普客戶可分別使用賬戶內5000積分、3000積分分別兌換主、附卡年費。
航空聯名卡、百聯通聯名卡等積分自動兌換為合作方航空里程(積分)產品不享受積分兌換年費政策。
尊然白金卡:典藏版客戶可使用15萬積分兌換主、附卡年費;精粹版刷卡滿30次免次年年費(主附卡分別累計),未滿足刷卡次數的客戶可使用5萬積分兌換主、附卡年費。
小白金系列產品:小白金系列產品免首年年費,刷卡滿12次免次年年費(主附卡分別累計),未滿足刷卡次數的客戶可使用賬戶內5萬積分兌換主、附卡年費。
擴展資料
一、積分的有效期限
積分有效期限為5年(含積分產生年)光大銀行積分兌換商城,卡片到期續卡后,可繼續使用兌換積分禮品。
二、參加資格
1、本積分獎勵計劃適用所有具有中國光大銀行積分的客戶,客戶可憑信用卡和借記卡交易自動累計積分,信用卡和借記卡的積分可合并使用。
2、本積分獎勵計劃允許持信用卡主卡進行積分兌換光大銀行積分兌換商城,副卡的積分合并計入積分賬戶,不可以申請積分禮品兌換,但可查詢積分賬戶信息。
中國光大銀行目前發行的陽光匯通卡、神州數碼分銷信用卡不參加積分獎勵計劃。其他信用卡如有特殊規定,請持卡人時時關注我行積分兌換網站禮品及宣傳資料,以最新公告為準。
3、光大銀行客戶根據本細則條款向中國光大銀行兌換禮品時,如有下述任一情形,該客戶立即喪失積分獎勵計劃的兌換資格。
三、積分適用范圍
信用卡持卡人使用中國光大銀行信用卡簽賬消費、預借現金以及通過信用卡分期付款業務均可獲得積分。
四、積分的累積方法
使用中國光大銀行信用卡進行可計積分交易,單筆消費滿人民幣1元可獲得1積分,滿1美元可獲得8積分,滿1歐元可獲得8積分;使用中國光大銀行信用卡支取現金,按手續費累計滿1元可獲得100積分,滿1美元或1歐元可獲得800積分。其中,不收取取現費的取現交易將不予以計算積分。
參考資料來源:光大信用卡-積分獎勵計劃細則及條款調整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