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面回答
借款合同印花稅率是萬分之零點五。根據相關的規定,銀行及其它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額的萬分之零點五貼花。非金融機構和借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不屬于印花稅的征稅范疇,不征收印花稅。
二、分析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訂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征收的一種稅。因采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設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三、印花稅稅率是怎計算公式?
實行比例稅率的憑證,印花稅的計算公式為印花稅應納稅額=應稅憑證計稅金額×比例稅率。實行定額稅率的憑證,印花稅的計算公式為印花稅應納稅額=應稅憑證件數×定額稅率。
借款合同 印花稅 率是萬分之零點五。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的規定,銀行及其它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額的萬分之零點五貼花。非金融機構和借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不屬于印花稅的征稅范疇,不征收印花稅。
一、正面回答
國家借款合同印花稅稅率是0.05‰,應納印花稅額=借款金額×0.05‰。計算出應納稅額,我們就可以去地稅或者指定銀行等地方購買相應金額的印花,將其黏貼在借款合同上面,并將其劃線或做完稅標志,就完成了印花稅的繳納工作了。
二、詳情
所謂印花稅就是國家稅務部門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設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征收的一種稅。因其采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作為已經完稅的證明而得名。印花稅的征稅對象是在中國境內書立、領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具體有:立據人、立合同人、領受人、使用人、立賬簿人。其中借款合同正是在印花稅的納稅范圍內。
三、對不同的借款形式,主要采取下列計稅辦法:
1、凡是一項信貸業務既簽訂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開借據的,只就借款合同所載金額計稅貼花;凡是只填開借據并作為合同使用的,應以借據所載金額計稅,在借據上貼花。如果雙方在口頭上達成借貸協議,在借款時通過借據作憑證,應按每次借款金額計稅貼花。
2、借貸雙方簽訂的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簽訂,規定最高限額,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額內隨借隨還。這種借款次數頻繁,如果每次借款都要貼花,勢必加重雙方負擔。因此,對這類合同只就其規定的最高額在簽訂時貼花一次,在限額內隨還不簽訂新合同的,不再另貼印花。
3、有些借款方以財產作抵押,從借款方取得一定數量的抵押貸款,這種借貸方式屬資金信貸業務,這類合同應按借款合同貼花,其后如果借款方因無力償還借款而將抵押財產轉移給貸款方時,還應就雙方書立的產權書據,按產權轉移書據的有關規定計稅貼花。
4、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經營的融資租賃業務,是一種以融物方式達到融資目的的業務,實際上是分期償還的固定資金借款。因此,對融資租賃合同,亦應按合同所載租金總額,暫按借款合同計稅貼花。
四、相關法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銀行及其它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額的萬分之零點五貼花。非金融機構和借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不屬于印花稅的征稅范疇,不征收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