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財經大學2017年碩士學位招生考試-自愿復試線
二級學院
專業(學習方式)
復測線
擬錄取學生人數(含推薦學生)
會計學院
會計(全日制)
343 點
46
會計碩士(全日制)
235 點
180
審計碩士(兼讀制)
206 點
50
深圳研究院
會計碩士(非全日制)
國家線
34
MBA(非全日制)
國家線
附件:江西財經大學2017年碩士學位復試工作安排.doc
各專業單科按國家單科要求執行;申報“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項目的考生初試成績按照國家對低骨密度考生的基本要求執行;報考“大學生退役軍人”項目考生初試成績以低骨線為準。 。
江西財經大學與九江學院2017年聯合培養會計學碩士研究生招生通知
附件:江西財經大學2017年碩士復試實施細則
根據教育部、江西省教育考試院有關文件精神和《江西財經大學2017年碩士學位復試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現就2017年碩士研究生復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現將我校碩士學位復試通知如下:
1. 重新測試對象
符合我校各專業復試成績要求的考生,以及經學院確定符合我校轉學要求的考生。我?!巴艘鄞髮W生軍人”專項計劃復試成績參照國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線。
二、復試內容和形式
學術學位研究生和專業學位研究生應當實行統一的復試內容和形式,同時進行復試。
1、復試內容包括專業課筆試、綜合素質面試、外語聽說測試三部分。
專業學位考生復試要注重專業知識和專業能力的應用,加強對考生實踐經驗和科研實踐能力的考核。
2、復試期間,報考高職院校畢業生或本科生的考生,除復試上述內容外,還須參加本專業指定的商科課程(本科核心課程)兩次考試他們的專業。考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難度級別嚴格按照本科教學大綱要求。專業課程考試時間為3小時,同等學歷考生加試時間為2小時??荚囆问綖楣P試,每科滿分100分。補考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未參加同等學歷補考的考生,視為放棄復試資格。
3、復試成績的分數構成
1、會計碩士(專業學位)、審計碩士(專業學位)復試總分為300分。其中,專業課筆試滿分為150分;綜合素質面試滿分為100分;外語聽說考試滿分為50分。
2、其他專業復試總分為250分。其中,專業課筆試滿分為100分;綜合素質面試滿分為100分;外語聽說考試滿分為50分。
三、為了更好地選拔優秀人才,我校將進一步加強2017年復試各環節的考核,加大復試各環節的難度和區分度。
4、專業課筆試、綜合素質面試、外語聽說考試三部分成績之和為復試總成績。會計學院會計碩士(專業學位)、審計碩士(專業學位)專業復試總分低于180分,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碩士低于90分管理學)、60分以下(工商管理碩士、MBA、EMBA),其他專業復試總分低于150分的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5、附加兩門專業課程成績不得低于60分。成績低于60分的,視為復試不及格,不予錄取。
6.工商管理碩士(MBA、EMBA)、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復試成績構成由學院確定。
4. 總分計算、排序、錄取
1、各專業初試成績與復試總成績占考生總成績的2:1(會計碩士、審計碩士考生總成績計算方法,請參見 IV.2)。錄取時,專業按照考生總成績排序,依次錄取。 。
2、會計碩士(專業學位)、審計碩士(專業學位)兩個專業考生總分計算方法如下:初試成績為300分,復試成績為300分,每項占考生總成績的50%江西財大錄取分數線,即考生總成績=初試成績÷3+復試總成績÷3。錄取時,考生按照總成績排序,依次錄取。
3、工商管理碩士(MBA、EMBA)、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復試成績計算方法按4.1條規定。
4、復試結果和總成績排名由各相關學院及時公布,研究生院向全校公布擬錄取名單。
5、復試期間還將進行資格審查、體檢和政治審查。資格審查時,應屆畢業生須提交現就讀學校教務處出具的證明其是否為應屆畢業生的證明;往屆學生須提交學歷證明原件;資格審查、政治審查或者體檢不合格的江西財大錄取分數線,取消其入學資格。 。擬參加全日制(非定向)和非全日制(非定向)培訓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未提供檔案的,不予錄取。
6、復試通過并擬錄取的考生如需申請調整學習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須向專業所在學院提出書面申請。獲得學院批準后,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調整學習方式。一旦確定,將不再進行調整。應用類別(定向、非定向)不會調整。
7、復試合格擬錄取的全日制(定向)、兼讀制(定向)考生須與所在單位簽訂定向培養協議(一式三份),并將培養協議報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5月20日前辦公室備案。
8、復試、體檢、政審合格并通過教育部入學審查的學生,將被學校正式錄取,并于6月中下旬發出錄取通知書。
5、其他事項
1、專業課筆試參考書和復試階段附加考試科目參考書已在我院網站公布。
2、報考具有同等學歷的法學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MBA、EMBA)、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的考生,無需參加同等學歷補考。
3、工商管理碩士(MBA、EMBA)、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復試辦法由學院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