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一條 為保證煙臺南山學院2024年自主招生(以下簡稱自主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順利開展,進一步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煙臺南山學院錄取查詢,根據山東省教育部《關于做好2024年高等職業教育(專科)關于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的通知》(魯教函[2023]29號) 28)等有關文件,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實行公平競爭、公平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做到綜合評價、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概況
學校全名:煙臺南山學院 學校代碼:12332
院校類型:民辦全日制本科院校
學校級別: 本科
學校地址:
東海校區:山東省煙臺市龍口市東海旅游度假區大學路12號 郵編:265713
南山校區:山東省煙臺龍口市南山工業園南山中路1號 郵編:265706
第三章 組織架構
第五條 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招生領導小組,負責全校的招生工作。成立紀檢監察組,對考生報名、考試過程和錄取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招生就業部作為常設機構,負責辦理學校招生的日常事務。其職責是:
1、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章制度以及所屬教育行政部門、省招生部門的有關規定或者實施細則;
2.根據國家批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和有關規定,編制并報送學校專業招生計劃,并將經教育主管部門審查批準的招生規定向社會公布;
3、開展招生宣傳工作,實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長介紹學校情況和招生規則,不做出誤導考生和家長的宣傳或承諾;
4、組織實施學校招生工作,負責協調處理學校招生工作中的相關問題;
5、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審核;
6、支持相關招生管理部門做好其他招生相關工作。
第四章 招生專業及計劃
第六條 學校2024年計劃招生個別(普通類)學生2500人,綜合評價計劃招生500人。招生計劃可以在招生類別和專業之間轉移。
第七條 2024年自主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專業及計劃將在我校官網另行通知。
第八條 招生對象
1、單獨招生:面向山東省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和社會工作者。申請的社會工作者應具有高中學歷或具有同等學術能力;
2、綜合評價招生:面向山東省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
第九條 申請條件
1、考生須通過山東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方可參加單獨招生或綜合評價招生。
2、考生身體健康狀況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執行。要求考生身體健康,無傳染病。不參加體檢或體檢項目不齊全將影響后續入學信息的提交和學籍的正常注冊。
3、外語無限制。各專業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條 志愿者申請表
報名單獨招生或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須于2024年2月20日-23日在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招生平臺(網址:)或登錄煙臺南山學院招生就業網進行報名。信息網()關于院校和專業,每位考生只能選擇報考一所院校。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不能同時申請。
第十一條 注冊考試費用
報名資格審核通過的考生需于2024年2月25-26日通過我校招生信息網()繳納報名考試費。我校2024年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考試費按要求收取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財政廳。 。繳費時間如有變更,請以學校官網通知為準。
第十二條 考試組織
1、已成功報名并繳費的考生自2024年2月28日起可登錄我校招生信息網()查詢考試信息。
2.單獨招生文化素質測試和綜合評價素質測試原則上采用網上進行。報考多個專業的考生,按其申請的第一個專業參加學校考試。
3、自主招生專業技能考試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組織,以省考試院通知為準。
4、考前準備:考試采用“雙機位”模式。考生須在2024年2月29日前自行準備考試相關設備和物品。主要包括:筆記本電腦1臺(內置攝像頭和麥克風)或帶有高清攝像頭和麥克風的臺式電腦1臺,智能手機1部,手機支架(用于設置手機)、紙張、簽字筆等,并在電腦上下載指定的考試系統,手機上下載指定的瀏覽器,確保周圍環境安靜、無干擾,網絡是 光滑的。
5、模擬考試:2024年2月29日,學校開放考試系統,進行模擬考試。主要讓考生熟悉系統操作和試題類型,發現并糾正考試問題。
6、考試時間:2024年3月1日,具體考試時間以考試信息查詢系統顯示的考試時間為準。考前30分鐘進入考試系統,認真閱讀《2024年煙臺南山學院個人招生及綜合評價考生須知》,按要求進行考試煙臺南山學院錄取查詢,規范答題,按時交卷。考試前須核實考生身份信息并簽署承諾書。考試期間不得中斷或切換測試信號。
第十三條 考試科目
1、單獨招生采用“文化素質測試+專業技能測試”的考試方式。總分430分,其中專業技能考試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組織,考試成績為230分;文化素質測試由學校組織,筆試成績為200分;兩項原始成績均計入總成績。文化素質測試科目為語文和數學,測試時間為90分鐘。
2、綜合評價考試科目:綜合評價招生采用“綜合素質評價+素質測試”的方式,滿分為430分。其中,綜合素質評價依據省教育廳提供的高中綜合素質評價信息,滿分為230分。質量測試由學校根據國家教育考試要求確定。主要測試考生對所申請專業的了解、興趣、基本專業知識和能力。重點考核考生的綜合能力和職業潛力。試卷總分200分,考試時間90分鐘。分鐘。
第五章 入學程序
第十四條 錄取原則
1、參加單獨招生的普通考生綜合成績由文化素質測試和專業技能測試原成績組成。學校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選拔最優秀的學生。只參加專業技能考試而未參加文化素質考試或成績為零的考生,不予錄取。
參加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按照專業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由考生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成績和素質測試或面試成績組成。其中,未參加我校組織的質量測試或成績為零分的,不予錄取。
2、專業錄取按照“選擇優先,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達到專業最低錄取控制線的考生,無法全部錄取專業的,對進行重大調整的考生,按照專業計劃空缺錄取。同類專業進行專業調整,不符合專業調整要求的,不予錄取。
3、總成績相同的考生,按照以下原則錄取:普通類個人招生,按照文化素質考試成績、專業技能考試成績順序優先錄取成績較高的考生;綜合評價錄取將根據素質考試成績和高中綜合素質檔案評價成績進行。分數較高的考生將首先被錄取。
4、計劃調整:根據山東省教育廳相關政策,招生期間各類別、專業計劃可進行調整。對未注冊滿的專業可適當減少計劃,對申請人數較多的專業可適當增加計劃。
5、免試錄取:在校期間參加全國、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并獲得三等獎以上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或具有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并獲得縣、區以上獎勵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勞動模范(含同等榮譽稱號)和具有中等職業教育資格的在職人員可直接向學校申請入學。學校同意并公告無異議后,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審核,辦理錄取手續。考生直接進入學校。學習。符合免試條件的考生只能選擇報考一所試點院校。
第十五條 學校應當根據各門類、各專業的實際辦學情況和考生意愿,及時、適當調整專業規劃。
第十六條 確定預錄名單:根據考生錄取分數線和身體狀況提出預錄名單,報學校自主招生和綜合評價領導小組審核批準。
第十七條 預錄名單公示:將預錄考生名單在學校招生就業信息網站公示。考生對成績和預錄取結果有疑問的,可撥打0535-8609070向我校申訴。
第十八條 根據山東省教育廳規定,自主招生、綜合評價招生計劃屬于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計劃。通過自主招生、綜合評價錄取的考生,享受與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新生完全相同的待遇。 。通過單獨招生或綜合評價招生方式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2024年春、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含體育專業考試)和錄取。
第六章 學習形式
第十九條 為保證培養質量,所有自主招生、綜合評價錄取的考生必須全日制就讀。
第七章 收費、退款標準和資助政策
第二十條 學校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結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辦學成本等情況確定收費標準。退款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學校通過獎、助學金、貸款、就讀、補貼、免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狀況,按照《山東省助學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2]17號)和學校有關規定執行。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五個部門。
第八章 資格審查與頒發證書
第二十二條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當按照學校規定的報到時間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時入學的,應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逾期請假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學校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入學資格進行復審。所有考生必須參加學校組織的身體健康檢查和入學資格復審。發現偽造材料取得資格、冒名頂替或者有體檢造假等舞弊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清除。
第二十三條 學校名稱及學歷證書證書種類
名稱:煙臺南山學院;證書類型:學生完成教育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頒發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
第9章 其他
第二十四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進行招生錄取,不收取國家規定以外的任何費用。對冒用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 本規定由煙臺南山大學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