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廳機關在省政府院內,地址中央廣場一號。直屬事業單位在靜寧路的建設大廈。
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副廳長:
劉永堂、馬育功、梁文釗、蔡林崢
城市供水企業資質辦理程序 1、日綜合供水能力不足100萬立方米的城市供水企業按規定內容和資質審查時限,填報《城市供水企業資質申報表》,經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簽章后,報上一級市、州、地建設部門。市、州、地建設部門據國家規定對供水企業進行初步審查,簽注初審意見并蓋章后送省建設廳。 日綜合供水能力在100萬立方米以上的城市供水企業,經省建設廳初審合格后,報國家建設部審批發證。 2、省建設廳委托省城鎮供水協會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對申報資質審查的供水企業按標準進行復審,并寫出每個供水企業的資質審查意見單行材料,報省建設廳資質領導小組審批。 3、省城鎮供水協會據建設廳委托,填制《城市供水企業資質證書》正本和副本,送省建設廳蓋章后將正、副本資質證書發給申請城市供水企業。《城市供水企業資質申報表》一式三份,經省建設廳簽署批準意見并蓋章后,分別送當地建設部門和供水企業歸檔,一份由省城鎮供水協會歸檔并建立全省供水企業檔案。 4、向建設部匯報城市供水企業資質審查的情況。 ?申請條件 凡在建制鎮及其以上城市從事城市供水生產和經營活動的城市供水企業(包括國有、股份制、私營、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和獨資等城市供水企業)、均應當按國家規定進行生產經營資質審查。 ?申報材料 1、城市供水企業資質申報表; 2、企業法定代表人和經濟、技術負責人職稱; 3、企業符合城市供水企業資質標準的相關材料。 城市建設補助投資計劃項目內 容:項目建設的必要性、建設內容、地方配套資金落實情況。對 象:各市建委(局)條 件: 1、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投資方向; 2、符合國家、省和地方的長遠規劃。程 序:市、州、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報告或項目建議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省建設廳審核、匯總,報建設部審批。時 限:20個工作日依 據:國家、省上有關政策規定責任處室:城建處 燃氣及供熱企業資質辦理程序 1、企業首先向供氣、供熱區域所在地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提交申請(企業供氣、供熱區域在地級市的,直接向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申請);跨行政區域供氣的,向省建設廳直接申請; 2、縣級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初審后,向市、州、地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上報; 3、市、州、地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國家和省上規定按供氣、供熱能力或液化氣儲配企業儲罐總容積審批發證或上報省建設廳; 4、省建設廳組織專家小組到經營地實際檢查,按照權限對符合國家規定的予以批準或上報建設部。 5、供氣能力在20萬戶以上(含20萬戶)的燃氣企業(不含液化氣儲配站)和供熱能力在500萬平方米(含500萬平方米)的供熱企業,其資質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審查意見報建設部審批;供氣能力在20萬戶以下、10萬戶以上(含10萬戶)的燃氣企業(不含液化氣儲配站)、儲罐總容積在100立方米以上(含100立方米)的液化氣儲配企業和供熱能力在500萬平方米以下、200萬平方米以上(含200萬平方米)的供熱企業,其資質由市、州、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預審并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供氣能力在10萬戶以下的燃氣企業(不含液化氣儲配站)、儲罐總容積在100立方米以下的液化氣儲配企業及供熱能力在200萬平方米以下的供熱企業,其資質由市、州、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并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申請條件 1、氣源條件:有長期、穩定的氣源保證; 2、企業的技術安全負責人符合任職條件; 3、提供完善可研、初設、竣工和監理報告等技術文件。 4、符合當地燃氣應用規劃的供氣區域; 5、有良好的社會信譽,能保證安全供氣; 6、城市燃氣和集中供熱企業資質標準規定的其它條件。 ?申報材料 1、企業董事長(法定代表入)簽署的資質登記申報表; 2、企業營業執照(或企業名稱預約核準通知書〕; 3、公司章程(原件); 4、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 5、企業資金證明(驗資、資信、平衡表)(原件); 6、企業經營場地證明(原件); 7、發起股東身份證明(復印件); 8、供氣協議(原件); 9、主要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名單及相關職稱證件; 10、符合氣源適配性檢測要求的安裝燃氣器具(型號)一覽表; 11、供氣系統流程、主要設施、設備一覽表; 12、工程項目可研批復(原件); 13、工程項目初設批復(原件); 14、工程建成竣工驗收批復(原件); 15、建設工程實施的工程監理合同; 16、監理單位的監理報告及工程質量安全評估審查報告, 17、提交供氣區域的燃氣應用規劃; 18、企業供氣區域范圍平面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