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各省教師資格認定時間不同,詳細時間查看當地教師資格認定公告,教師資格認定網報入口設在中國教師資格網()。
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和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學校每年春季、秋季各受理一次教師資格認定申請(部分省份只有一次)。一般春季報名時間為3、4月份,秋季報名時間為9、10月份。
具體受理期限和受理的資格種類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教師資格認定申報需要在指定時間段內進行,各省認定具體時間不一樣,具體時間以本省認定公告為準。
2016年上半年安徽教師資格認定公告還沒有正式下發,暫時只能夠參照一下上半年的安徽教師資格認定匯總公告。
認定的時間從今年2015上半年的認定來看,安徽省內的認定網上報名時間集中在4月中旬,現場確認時間集中在4月下旬,一般是6月底可以拿到教師資格證,不會影響諸位考編的時間。
以合肥為例,認定需要注意一下幾條:
認定對象——
1. 符合《安徽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與認定政策解釋口徑》(見附件1)直接認定條件的師范類專業畢業人員;
2. 持有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教育學(一)(課程代碼:00429)和心理學(課程代碼:00031)(以下簡稱“兩學”考試)兩科合格證書人員。其中,“兩學”考試兩科合格證書均在2014年2月以后取得的,不作為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的依據。
3.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人員。
認定對象中,1、2項為非國考人員,3項為國考人員。
認定所需材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申請人網上填報信息后下載,用A4紙張雙面打印、簽署姓名并貼上照片,非雙面打印的申請
表不予受理),外語教師資格申請人,請在打印好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首頁,“申請資格種類”欄,注明申請的語言種類 ;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提供一張正反兩面復印件);
3.戶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記表原件和復印件(戶口簿中提供一張主頁和本人頁復印件);
4.《思想品德鑒定表》一份;
5.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提供與申請類別相關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證書),國外學歷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生服務中心的學歷鑒定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國考人員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和復印件(無需提供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成績,免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
具體的其他流程問題可以參照公告來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