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得證券保薦人資格的唯一途徑就是參加考試,只要成績合格,就可以申請成為證券保薦人。保薦人的職責就是協助上市申請人進行上市申請,負責對申請人的有關文件做出仔細的審核和披露并承擔相應的責任,保薦人在公開、公平、公正、規范、自愿的原則下,在本所核準的范圍內從事業務,不得擅自超越業務范圍、業務權限。 證券保薦代表人資格報名條件:入門資格考試(金融市場基礎知識、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兩科)合格的,可參加保薦代表人勝任能力考試。
保薦人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有在證券公司從事證券發行承銷、收購兼并、固定收益等投資銀行相關業務的正式工作人員;已取得證券從業資格(即通過證券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基礎科目至少一門專業科目的人員)等等。
保薦人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1)在證券公司從事證券發行承銷、收購兼并、固定收益等投資銀行相關業務的正式工作人員;
(2)從事證券發行承銷、收購兼并、固定收益等投資銀行相關業務兩年以上(包括在證券公司、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從事證券發行承銷、收購兼并、固定收益等投資銀行相關業務的經歷),從業年限計算截止至考試當年的6月21日,兼職、實習等工作時間不計入從業時間;
(3)已取得證券從業資格(即通過證券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基礎科目至少一門專業科目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