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師考試有兩個科目:
科目一:專業知識與實務(中級);
科目二:經濟基礎知識(中級)。
中級經濟師的考試科目為兩科,分別是:《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與實務》。
“中級經濟師”是我國職稱之一,屬于經濟師類別。要取得“中級經濟師”職稱,需要參加“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按專業可分為農業經濟、商業經濟、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水路、運輸公路、運輸鐵路、運輸民航、人力資源管理、郵電經濟、房地產經濟、旅游經濟、建筑經濟等。
考試每年舉行一次,考試時間一般安排在11月初。原則上只在地級以上城市設置考場,必要時可在縣設置考場。
中級經濟師的考試科目為兩科,分別是:《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與實務》。
其中《專業知識和實務》科目分為工商管理、農業經濟、商業經濟、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水路)、運輸(公路)、運輸(鐵路)、運輸(民航)、人力資源管理、郵電經濟、房地產經濟、旅游經濟和建筑經濟等15個專業。
建筑類經濟師考試科目為《經濟基礎知識》、《建筑專業知識與實務》,具體的考試情況您可以參考我們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