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包括:主營業務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等。
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包括營業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和教育費附加^[2]^。
根據財政部2025年1月發布的最新規定,自2025年7月1日起,在境內的企業以不含增值稅銷售額為計稅依據計算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金額,不再包括按月征收的印花稅,如果適用優惠政策,企業需要按照國家規定進行申報,并依法繳納應繳納的印花稅^[1]^。
該科目主要用于核算企業日常主要經營活動應負擔的國家稅務機關征收的稅金,是損益類科目,其金額取決于企業日常主要經營活動應負擔的國家稅務機關征收的稅金,與損益表項目密切相關^[2]^。
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主要包括:
1. 消費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和教育費附加等相關稅費。
2. 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計入管理費用。
在會計處理中,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 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科目的核算范圍限定為計入產品成本的相關稅費,不包括所得稅和印花稅。
2. 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隨同“營業稅”等計入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科目,但不隨同其他相關稅費計入該科目。
3. 結轉損益類科目時,將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
以上就是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包括的內容和注意事項,希望對解決您的問題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