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扣除。企業撥繳的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準予扣除。除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業保險費外,企業參加財產保險,按照規定繳納的保險費,準予扣除。
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企業在職工教育經費的支出上,應當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扣除,避免產生稅務風險。
至于業務招待費的稅前扣除標準,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也就是說,實際發生額的60%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但這部分費用最高只能占到企業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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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招待費稅前扣除的最新變化是企業發生的業務招待費支出,60%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的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扣除的余額中加以彌補
^[2]^。相較于之前的稅前扣除政策,新的政策更加精準,尤其是在防止企業利用稅前扣除政策進行利潤調節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1]^。
稅法規定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收入的5‰。業務招待費具體規定:必須與經營活動有關;允許扣除的金額按照發生額的60%計算;比例限制仍為當年銷售收入的5‰^[3]^。
招待費稅前扣除標準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嚴格區分業務招待費和會議費。業務招待費包括餐飲、住宿費、香煙、水果、工藝品、食品等費用,會議費則包括會議租金、會議材料費、會議設備購置費等。企業應嚴格區分業務招待費和會議費,不能把業務招待費開成會議費。
嚴格區分不同主體費用。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應分別核算銷售(營業)收入和視同銷售收入,要分別扣除與其配比的銷售成本(費用)。因此,企業應將業務招待費和會議費分別核算,不能將兩者混淆。
費用扣除標準限制。稅法規定,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這意味著企業業務招待費的扣除比例存在一個最高上限,即銷售收入的千分之五。
費用扣除需提供證明材料。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應能提供確因業務開展必須發生的真實、合理的憑證或有效憑證。
以上是招待費稅前扣除標準需要注意的事項,希望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