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抵扣是指企業用于生產經營活動的固定資產在購進時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可以抵扣其進項稅額的行為。具體來說,固定資產抵扣的條件包括:
1. 固定資產的取得方式必須為購買,包括外購、自行建造等。
2. 固定資產的用途必須為生產應稅產品,如機械設備用于生產應稅產品,而非用于發放福利等。
3. 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必須合法有效,如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等。
4. 抵扣的進項稅額不得超過該固定資產的扣除限額,即不得超過適用稅率和適用稅額計算方法的乘積。
在具體操作中,企業可以通過取得合法有效的扣稅憑證,并按照規定核算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和應納稅額的方式來抵扣固定資產的進項稅額。需要注意的是,企業應當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等政策規定,對固定資產的購置、使用、報廢等情況進行管理和核算,確保抵扣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固定資產抵扣的最新變化與是否抵扣有關。
如果用于非生產經營活動,比如個人使用,則不允許抵扣。
如果用于生產經營活動,比如購買無形資產,則可以抵扣。
固定資產抵扣的最新變化主要體現在固定資產的認定年限上,具體如下:
1. 房屋、建筑物折舊年限為20年,如果超過折舊年限,可以繼續抵扣。
2. 機器設備折舊年限為5-10年,如果超過折舊年限,可以繼續抵扣。
總的來說,固定資產抵扣政策在2025年沒有發生重大變化。
如需更多信息,可以查看當地稅務部門的政策文件。
固定資產抵扣注意事項如下:
納稅人需要準確劃分抵扣固定資產進項稅額的應稅項目,并準確核算相關進項稅額。在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中填寫固定資產編碼信息時,需要將屬于不同應稅項目下的固定資產分別填寫,并確保固定資產編碼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
納稅人需要注意固定資產的抵扣期限。未抵扣的固定資產可以在使用后一次性申報抵扣。
納稅人需要確保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固定資產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納稅人需要關注購入的固定資產必須通過“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科目進行核算,待正式確認可以進行抵扣時,才能從“應交稅費”轉出。
納稅人需要準確把握購進固定資產已抵扣進項稅額的轉出問題。當企業購進的固定資產發生非正常損失時,該項進項稅額不能夠再抵扣,應當將該項進項稅額從當期以及之前已經申報抵扣的進項稅額中轉出。
以上就是進行固定資產抵扣時需要注意的幾個要點,希望對你有所幫助。如果有更多疑問,可以咨詢稅務局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