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士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17號2023護士資格證變更注冊,“第九條:護士在其執業注冊有效期內變更執業地點的,應當向擬執業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報告。收到報告的衛生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報告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為其辦理變更手續”。
(二)《護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2008年衛生部令第59號)第二條:護士經執業注冊取得《護士執業證書》后,方可按照注冊的執業地點從事護理工作。第四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結合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制定護士執業注冊工作的具體辦法,并報衛生部備案。第七條:申請護士執業注冊,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二)申請人身份證明;(三)申請人學歷證書及專業學習中的臨床實習證明;(四)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五)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健康體檢證明;(六)醫療衛生機構擬聘用的相關材料。”第九條:護士執業注冊申請,應當自通過護士執業資格考試之日起3年內提出;逾期提出申請的,除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材料外,還應當提交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教學、綜合醫院接受3個月臨床護理培訓并考核合格的證明。”第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2023護士資格證變更注冊,擬在醫療衛生機構執業時,應當重新申請注冊:(一)注冊有效期屆滿未延續注冊的;(二)受吊銷《護士執業證書》處罰,自吊銷之日起滿2年的。重新申請注冊的,按照本辦法第七條的規定提交材料;中斷護理執業活動超過3年的,還應當提交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教學、綜合醫院接受3個月臨床護理培訓并考核合格的證明。”第十六條:“護士在其執業注冊有效期內變更執業地點等注冊項目,應當辦理變更注冊。”
二、申請條件
1、凡經注冊取得護士執業證書的,均可申請護士執業地點變更注冊。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注冊。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2)不符合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健康標準。
(3)衛生部規定不宜從事醫療、預防、保健業務的其他情形的。
三、申請材料
1、《護士變更注冊申請審核表》。
2、《護士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申請人有效身份證復印件1份。
4、《醫療、預防、保健機構護士聘用證明》1份。
5、《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復印件(一個單位只提供一份)。
四、辦理程序
(一)申請人可在宜賓市政務服務大廳zwfwzx.yb.gov.cn查閱辦事指南,到市政務中心衛生計生委窗口正式提交申請材料。
(二)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即現場辦理、并制發《護士執業證》。取件人憑身份證和受理通知單領取辦理結果。
五、辦理時限
(一)法定時限:7個工作日。
(二)承諾時限:即時辦理。(批量件2個工作日內完成)
六、收費依據、標準
不收費
七、審批決定證件
《護士執業證》
八、數量限制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