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考核不合格標準包括工作成績、職業道德、業務水平考核中任一項不合格2023護士定期考核平臺,參加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不合格,年病、事假超過3個月,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護士定期考核或擾亂考核秩序,護士技術職稱任期內未完成指定考評項目,未經批準擅自進行異地執業活動,在醫療事故中負有完全或主要責任,出具虛假醫學證明文件,參與虛假醫療廣告宣傳和藥品醫療器械促銷,衛生服務活動中索要患者及其親友財物,以及違反《護士條例》被行政處罰者。
首先,工作成績、職業道德、業務水平的考核是護士定期評估的重要內容之一。工作成績、職業道德和業務水平考核不合格者,將被判定為考核不合格。此外,參加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的護士,如果成績不合格,也將被認定為考核不合格。
其次,年病、事假超過3個月(法定節假日和公休假除外)的護士也將被視為考核不合格。如果護士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定期考核或擾亂考核秩序,也會被認定為考核不合格。在技術職稱任期內未完成指定考評項目的護士,同樣也會被判定為考核不合格。
此外,護士如果未經批準擅自進行異地執業活動,也將被認為是考核不合格。在醫療事故中負有完全或主要責任的護士2023護士定期考核平臺,出具虛假醫學證明文件的護士,參與虛假醫療廣告宣傳和藥品醫療器械促銷的護士,以及衛生服務活動中索要患者及其親友財物的護士,都將被認為是考核不合格。
最后,以賄賂或欺騙手段取得考核結果的護士,以及違反《護士條例》被行政處罰的護士也會被認為是考核不合格。
總之,以上是護士考核不合格的標準。希望廣大護士同仁能夠嚴格遵守職業道德規范,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與水平,為患者提供更加高效、優質的醫療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