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醫師屬于初級職稱,《執業醫師法》規定,醫師分為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執業助理醫師相當于醫士。執業助理醫師指具有《醫師執業證》及其“級別”為“執業助理醫師”且實際從事醫療、預防保健工作的人員,不包括實際從事管理工作的執業助理醫師。 執業助理醫師類別分為臨床、中醫、口腔和公共衛生四類。
意思是幫助醫生做事的助理。
助理醫師為取得助理醫師執業資格的醫務工作者。
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或者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合格后就可以聘用住院醫師。也可以考慮單獨營業了。
助理醫師就是才畢業新參加工作的醫生,畢業后經過助理醫師考試合格后,就可以在臨床工作中在執業醫師的指導下處理患者,負責配合執業醫師工作的助手,但是不可以值夜班,也不可以單獨行醫。這是執業醫師法規定的,只有助理期滿考取執業醫師資格證后才可以單獨行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