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戶籍新政”自2017年5月22日起實施
近日,武漢市公安局宣布:武漢戶籍制度改革的《戶口遷移辦理工作規定》已經出臺,將于今天正式開始實施。此次,根據“控制中心城區人口規模,適應放開開發發區和新城區區域落戶限制”的基本原則,分別調整完善了中心城區、開發區、新城區相應的戶口遷移政策。
“戶籍新政”落戶主要條件對比
武漢市公安局治安局戶政工作負責人告訴記者,此次全市調整完善了18項戶口遷移政策。具體包括:一是新增7項落戶政策。分別是國家、省、市評定的各類人才,在漢就業創業博士、碩士研究生,各類高級專業技術和高技能人才,“四上企業”高管班子成員,獲得市級以上榮譽稱號的外來務工人員及其他特殊貢獻者,公務員、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全日制大學專科和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落戶等7項落戶政策。二是放寬放開6項落戶政策。放寬非本市戶籍人員到開發區、新城區區域落戶,中心城區夫妻投靠落戶,子女投靠父母落戶,新城區戶籍人員到中心城區、開發區落戶等4項落戶條件。放開新城區、開發區夫妻投靠落戶,新城區、開發區戶籍人員在城鎮落戶等2項落戶限制。三是調整規范3項落戶政策。調整父母投靠子女落戶條件,調整開發區戶籍人員到中心城區落戶條件;規范本市生源學生回原籍落戶、學生(人才)集體戶滯留人員落戶。四是取消2項落戶政策。由于放寬了非本市戶籍人員到開發區、新城區區域落戶條件,不需適用原有的小城鎮戶籍制度改革和外來務農人員落戶政策,因此取消了這2項落戶政策。
同時,按照“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要求,調整并明確了一批戶口遷移事項的辦理權限。具體包括:1、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和父母投靠子女落戶,調整由分局審批。2、非本市戶籍人員到開發區、新城區落戶,明確由分局審批。3、中心城區積分落戶,在漢就業創業大中專院校畢業生落戶,公務員及事業編制工作人員落戶,明確由分局戶籍窗口辦理。4、新城區戶籍人員到開發區落戶,開發區戶籍人員到中心城區落戶,新城區、開發區農村戶籍人員在城鎮落戶,調整由派出所戶籍窗口直接辦理。5、普通高校當年錄取新生落戶、已滿3周歲不滿18周歲出生登記(含超生、非婚生),調整由派出所戶籍窗口辦理。6、國家、省、市評定的人才落戶,高級專業技術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落戶,“四上企業”高管班子成員落戶,獲得市級以上榮譽稱號的外來務工人員及其他特殊貢獻者落戶,明確由市局戶籍窗口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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