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值稅:按工程結算款計算繳納增值稅,稅率3%或17%。2、個人所得稅:按工程結算款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1%3、城建稅:按營業稅計算繳納城建稅,城建稅稅率: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的,稅率為7%;納稅人所在地在縣城、鎮的,稅率為5%;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鎮的,稅率為1%。4、教育費附加:按營業稅計算繳納,稅率3%。5、印花稅:按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金額的0.3‰計算繳納。
需要繳納營業稅、城建稅、教育附加費、資源稅和印花稅。具體稅率為:營業稅工程款的3%,城建稅、教育附加費的稅率分別為營業稅的7%和3%,資源稅為工程款的千分之二,印花稅為工程款的萬分之三,另外有一些地方,還需要收取防洪基金。金額和印花稅差不多,具體稅率由各地地方稅務局制定,一般不超過萬分之五。
法律分析:工程款屬于納稅的范圍,因此工程款也是需要納稅的建筑工程款稅分為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這些,分別的稅率如下:
1、營業稅:按工程結算款計算繳納營業稅,營業稅稅率3%。
2、城建稅:按營業稅計算繳納城建稅,城建稅稅率: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的,稅率為7%;納稅人所在地在縣城、鎮的,稅率為5%;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鎮的,稅率為1%。
3、教育費附加:按營業稅計算繳納,稅率3%。
4、印花稅:按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金額的0.3‰?計算繳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范稅收征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