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約回購債券是指公司通過公開向股東發出回購債券的要約,來實現債券回購計劃。要約回購債券的價格一般高于市場價格。
在公司公告要約回購之后的限定期限內,股東可自愿決定是否按要約價格將持有的債券出售給公司。包括了回購的產品、數量、價格等信息,待被要約方承諾即為生效。
債券回購:指債券交易的雙方在進行債券交易的同時,以契約方式約定在將來某一日期以約定的價格(本金和按約定回購利率計算的利息),由債券的“賣方”(正回購方)向“買方”(逆回購方)再次購回該筆債券的交易行為。
逆回購:指資金融出方將資金融給資金融入方,收取有價證券作為質押,并在未來收回本息,并解除有價證券質押的交易行為。
擴展資料:
債券回購的特點:
1、收益性
銀行活期存款幾經降息,利率已非常之低。企事業單位將其閑置資金用于債券回購交易,收益率將大大高于同期銀行存款利率水平。
2、安全性
與股票交易不同的是,債券回購在成交之后不再承擔價格波動的風險。債券回購交易在初始交易時收益的大小早即已確定,因此回購到期日之前市場利率水平的波動與其收益無關。從這種意義上說,債券回購交易類似于抵押貸款,它不承擔市場風險。
債券是一種在一定時期內不斷增值的金融資產,而債券回購業務是能為投資者提高閑置資金增值能力的金融品種,它具有安全性高、流通性強、收益理想等特點,因此,對于資金充裕的機構來說,充分利用債券回購市場來管理閑置資金,以降低財務費用來獲取收益的最大化,又不影響經營之需,不失為上乘的投資選擇。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債券回購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逆回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