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費附加以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為基礎按照3%繳納。
城建稅以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為基礎,按照法定比例繳納,市區7%、縣城和鎮5%,其他地區1%。教育費附加以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為基礎按照3%繳納。
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降低企業成本激發市場活力的意見》“從2016年5月1日起,將企業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由2%下調至1.5%,降低征收率的期限暫按兩年執行”。全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由2%降為1.5%,全年征收額將在2015年42.82億元的基礎上下降10.7億元,也就是說減輕企業負擔10.7億元。
對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清理督查是省財政2016年的重點工作之一。湖北省財政部門將對2015年取消、暫停征收的49項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落實情況開展督促檢查。
根據省財政廳印發的《關于開展收費清理改革落實情況監督檢查的通知》財政部門將進一步完善收費目錄清單制度;切實加大處罰力度,對不按規定減免相關收費基金項目的違規行為,將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并追究責任人的行政責任;加大支持力度,為部門依法履職提供必需的經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