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計生委已整合為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官網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機構職能:
1、負責職責范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牽頭《煙草控制框架公約》履約工作。???
2、制定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并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并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制定并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范、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范。???
3、負責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計劃生育政策。
擴展資料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的內設機構職責:
一、婦幼健康司??
主要職責:擬訂婦幼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范,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
二、職業健康司??
主要職責:擬訂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標準并組織實施。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
三、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司??
主要職責: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生育政策并組織實施,建立和完善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參考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