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考試強調運用會計準則和制度、運用財務管理的原理和模型、運用法律法規的基本原則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2020年山西長治會計培訓學校如何收取滯納金?如何計算?
稅收滯納金跟行政執行處罰類似,是一種稅收機關依法向當事人征收具有懲罰性的一定數額款項的行政強制執行行為。財務人員需要注意了,有以下六種行為是需要征收滯納金的。
1.未按規定繳納稅款;
2.因納稅人、扣繳義努人計算錯誤等失誤導致少繳稅款;
3.偷稅;
4.進行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
5.欠稅;
6.抗稅。
而且需要注意的是,稅收滯納金、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在計算應納稅扣除.
二、滯納金應該如何計算
根據《征管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五的滯納金。
由法規可知,從繳納期限截止日的第二天算起,到實際繳納稅款當天為止,是滯納天數。由此可知,滯納金的計算方式為
應納滯納金=應納稅額×天數×0.05%
三、滯納金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既然知道稅收滯納金的計算方式了,那么這筆支出又該如何處理呢?
首先我們要明確一點,滯納金的支出,是帶有懲罰性質的支出,所以一般情況下,我們把它計入“營業外支出"科目中進行處理。
【案例】
假定某企業有一筆金額為55000元稅款需要繳納,但是小李在超過納稅限定日期12天后才發現這筆稅款尚未繳納,則繳納稅金時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根據計算可知滯納金為55000×12×0.05%=330元
則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55000
營業外支出--稅款滯納金330
貸:銀行存款55330
滯納金出現在很多領域里,不同領域繳納比例不同,一般有萬分之五、千分之二等等,具體如下:
1、最常見的為稅收征收中,法律規定滯納金為滯納稅款萬分之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2、根據《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當事人未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社會撫養費的,自欠繳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繳社會撫養費的千分之二的滯納金;仍不繳納的,由作出征收決定的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2020年山西長治會計培訓學校如何收取滯納金?如何計算?按題目要求答題,有不少考生連題目的要求都沒看就開始答題。比如,單項選擇題要求選擇一個最佳答案,顯然,除最佳答案之外,備選項中的某些答案,也可能具有不同程度的正確性,只不過是不全面、不完整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