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一級建造師的考場有:廣州、韶關、河源、梅州、汕頭、深圳、惠州、東莞、江門、陽江、湛江、茂名等城市的考場。考試院在設置考場的時候,會根據當地報考人數進行安排。
廣東省一級建造師的考場可能會在不同的城市舉行,具體考場信息建議參考考試公告或者考試地點查詢功能。可以嘗試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網,查看相關的考試信息。同時,也可以直接向當地人事考試中心咨詢考場的具體地點。
廣東省一級建造師的考場注意事項如下:
1. 攜帶有效證件(身份證、準考證)進入考場,并接受監考老師的嚴格檢查。
2. 考生應嚴格遵守考試紀律,不要作弊或協助他人作弊。一旦發現考試作弊者,將被取消所有成績。
3. 考試開始后,將使用金屬探測器檢查考生是否攜帶違禁物品,如手機、手表、計算器等。為避免麻煩,建議考生不要攜帶違禁物品進入考場。
4. 遵守考試時間,不要遲到。如果遲到太久,可能會影響您的考試時間。
5. 考試結束后,將按照順序依次離開考場。不要亂跑或提前離開考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6. 準備好必要的文具和草稿紙,考試不允許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考場,同時草稿紙也不能帶出考場。
7. 考試期間,注意保持安靜,不要大聲喧嘩或發出其他噪音。
以上就是廣東省一級建造師考場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項,希望對您有所幫助。祝您考試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