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2016年一級建造師考試合格標準由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確定,合格標準一般原則是各科目合格標準為試卷滿分的60%
^[2]^。
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的通知,廣東省2016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建設工程經濟》科目合格標準為68分;《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科目合格標準為55分;《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分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鐵路工程、民航機場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礦業工程、機電工程等10個專業類別,其合格標準均為55分^[3]^。
具體可咨詢權威機構,注意官方通知以官方信息為準。
廣東2016年的一級建造師考試合格證書領取時間大概在2025年左右。具體時間可以關注當地的官方通知。
廣東2016一級建造師注意事項如下:
考生在考試前,需要攜帶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與報名時所選證件必須一致)進入考場,考試期間須遵守考場規則,按要求誠信參加考試,如有作弊行為,將被記入考試誠信檔案。
考試時不得攜帶電子計算器,也不得攜帶手機進入考場。
考試采用閉卷形式,客觀題型為選擇題,主觀題型為案例分析題。考生需要按照要求認真作答,不得擅自更改試卷。
考試時間以試卷封頁上打印的“考試時間”為準。考試開始15分鐘后,考生不得進入考場。考試開始30分鐘內,考生可以交卷退出考場。但注意,交卷前需在座位上填寫個人信息(姓名、準考證號等)。
考生在答題過程中,注意保持答題卡整潔,不能在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
考試結束時,監考人員將統一收起答題卡、試卷、草稿紙后,考生方可離開考場。
請注意,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具體考試要求以當年的考試通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