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一級建造師刻章要求如下:
1. 在當地公安機關申請刻制執業印章,并需要提供相關材料,如身份證、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學歷證書、聘用證明等。
2. 一級建造師執業印章是用于證明一級建造師的執業資格和注冊信息的印章,通常由專業技術人員個人申請,由所在企業審核后上報,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機構審查,合格后由公安機關給予辦理。
請注意,不同地區的要求可能會有所不同,建議咨詢當地公安機關或相關部門了解具體要求。
廣東一級建造師刻章要求可能因地區而異,一般來說,可能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原件、復印件。
2. 學歷證書復印件、復印件。
3. 身份證復印件、復印件(正反面)。
4. 登記表一份(需填寫完整并粘貼一寸照片)。
此外,還需提供以下材料用于備案:
5. 注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執業印章原件及復印件。
6. 聘用企業資質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 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請注意,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建議咨詢廣東省相關機構獲取更準確的信息。同時,刻章的具體時間和流程可能因實際情況而有所不同。
廣東一級建造師刻章要求注意事項如下:
1. 章子不能太小,要足以蓋住所簽名字的每一個字。
2. 印章直徑為4.8cm,印模內容為建筑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字體為宋體。
3. 印章需由本人保管,不得隨意交由他人代刻。
4. 一級建造師注冊后會有執業印章,使用時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有關規定。
5. 刻制和保管過程中要嚴格保密,防止出現盜用、濫用、私自變賣等風險。
6. 如果需要使用印章,應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申請和使用。
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具體還需要結合相關法規和實際情況來判斷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