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一級建造師合格分數為試卷滿分的60%。即建設工程經濟合格分數為60分,試卷滿分為100分;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合格分數為78分,試卷滿分均為130分。
具體的合格標準可能會因考試機構、年份等因素而有所變化,請以官方公告為準。
廣東一級建造師合格分數是試卷滿分的60%,根據往年考試情況,合格分數一般在72分左右。但由于每年考試情況不同。具體合格分數線以考試當年的通知為準。
廣東一級建造師合格分數注意事項如下:
1. 廣東一級建造師合格標準會由廣東省人事考試局根據廣東情況統一公布。
2. 通常來說,一級建造師考試成績不會保留,需要重新注冊。
3. 考試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4. 考生在規定時間內自行打印好成績單,并按照規定要求領取證書。
對于具體的考試分數或成績查詢,建議參考當地人事考試局或人事考試網的官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