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一級建造師成績復查的流程如下:
1. 考生向廣東省人事考試局提出成績復查申請,并填寫《成績復查申請表》。
2. 廣東省人事考試局進行復查,并將復查結果通知考生。
3. 考生可以通過廣東人事考試網查詢成績復查結果。
需要注意的是,考生對考試成績如有異議,應在考試成績公布后30天內按規定提交申請,超過時間不予受理。同時,成績復查僅限于主觀題科目,而客觀題科目不進行成績復查。以上僅為一般情況,具體流程可能根據實際情況有所變化。
廣東一級建造師成績復查時間在考試成績公布后進行,復查流程和程序會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調整,可以關注廣東人事考試網站的相關通知和公告,以獲取最新的成績復查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根據相關規定,主觀題科目在閱卷時已經對答案中存在分值異議的少數分值進行了二次人工評卷。因此,對于主觀題成績有異議的考生是沒有必要申請成績復查的。而對于客觀題科目,如果存在漏評題目、加分錯誤、登分錯誤等問題,考生可以申請成績復查。
此外,成績復查是不接受考生或他人送分的,而是由考試中心將以考生本人提出的復查申請為準。復查結果會由廣東省人事考試局通過電話或短信通知考生。請考生們密切留意網站通知,并注意通訊暢通以備不時之需。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建議咨詢相關工作人員或者查詢官網獲取具體信息。
廣東一級建造師成績復查注意事項如下:
1. 申請成績復查時間為考試結束45天后。
2. 申請復查成績的考生需要先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進入成績查詢欄目,選擇對應考試,填寫自己的身份證號碼、姓名等信息。
3. 準備身份證、準考證、成績單等資料。
4. 成績復查內容包括是否存在漏評閱、成績累計和登分是否正確等,不受理關于評分標準的爭議申請。
5. 復查結果通常會在受理申請后1-2個月內公布,注意查詢。
請注意,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實際復查流程和注意事項以官方最新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