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建造師管理規定如下:
1. 取得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的人員,需要經過注冊才能以一級建造師名義執業。
2. 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是否按國家規定辦理注冊手續,由省級地方監管部門決定。
3. 一級建造師注冊分為初始注冊、變更注冊、延續注冊、增項注冊四種類型。
4. 建設部或其授權的部門為一級建造師的注冊機構。
5. 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是擔任項目經理的基本條件,是執業注冊的主要證明,由一級建造師本人保管和使用。
6. 未取得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的人員,不得擔任大中型建設工程項目中施工項目負責人。
以上就是關于一級建造師管理規定的一些基本信息,如果需要更詳細的內容,可以到相關官方網站進行查詢。
一級建造師管理規定2025年并沒有發布。一級建造師考試是由各省市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聯合發布一級建造師考試計劃,計劃確定后由人事考試平臺統一公布。
如果您想獲取有關一級建造師管理規定2025的最新信息,建議您參考當地人事考試網或相關官方發布渠道。
一級建造師管理規定注意事項如下:
實行注冊管理。證書經注冊后,登記管理機構為注冊建造師提供跟蹤考核服務,對注冊建造師的執業行為進行監督檢查。
遵守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注冊建造師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不得違反職業道德。
接受繼續教育。注冊建造師在每一注冊有效期屆滿前60日內,要辦理延續注冊手續等。同時,要不斷接受繼續教育,增強執業能力。
執業工程規模限制。取得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并受聘于一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招標代理、造價咨詢等單位的人員,才可以以相應專業資格名義承擔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招標代理、造價咨詢等業務。
不得同時受聘兩個單位。在一級建造師執業的企業內,建造師只能擔任領導職位或者是技術管理職位,不能在其他的單位同時擔任其他類型的注冊執業。
以上就是一級建造師管理規定中的一些注意事項,希望對你有所幫助。如有更多問題,建議咨詢專業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