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級建造師扣分規定如下:
考生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根據情節嚴重程度,分別給予取消考試資格、取消當年考試資格、停考、參加考試成績無效、各科目成績無效等相應處理。
考生有提供虛假證明文件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將由證書簽發機構宣布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并按照“偽造證件行為”處理。
具體扣分規定可能會因實際情況而有所不同,建議咨詢福建相關部門以獲取準確信息。
福建一級建造師扣分規定在2025年可能會因政策變化而有所改變,以下為以往的要求:
1. 每個科目有一次0分機會,如沒有及時處理則按缺考處理。
2. 進入考場后,遲到30分鐘,無法參加考試,考試成績按0分處理。
3. 考試時如果使用手機等通訊工具作弊,成績按0分處理。
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具體扣分規定請關注福建人事考試網的官方通知。
福建一級建造師扣分規定注意事項如下:
考生在考試期間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1號令)進行處理,并記入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
考試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向用人單位及社會提供查詢,相關記錄將作為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核發和注冊的重要參考依據。
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不實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1號令)第十條處理。
請考生注意,在考試中嚴格遵守考試紀律,誠信應考。如有違紀行為,將會受到相應處理。
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需獲取最新的信息,請查閱福建省人事考試中心的相關文件或咨詢考試中心的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