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讀高等院校具有普通高等學歷的學生,或者已入讀普通高等院校并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2、中等職業學校未畢業的學生;
3、中等職業學校一年制畢業生;
(四)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暫停參加各項國家教育考試且處于暫停期內的人員;
(五)已經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者正在因違反刑法正在服刑的,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執行的未成年人。
2. 招生計劃及招生規定
(一)中等職業教育高等學校入學考試的招生包括本科批次、第一批大專、第二批大專,省教育考試院將按照省教育廳發布的中等職業教育高專年招生計劃,以適當的形式向社會公布。大專院校不得在省教育廳正式公布的招生方案之外招收學生,擅自招收的新生不能取得學生身份。
(二)招生規定是高校開展招生工作的重要依據,也是高校向社會公布相關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及教育部和我省有關規定,各院校制定自己的招生規定。招生規定一經公布,未經授權不得更改。各高等學校應當在招生公示中準確說明其學校類型和級別,使用與學校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相符的學校名稱,不得使用縮略語,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任何違反國家和省級招生政策的行為,均應遵守國家和省級招生政策。學校法定代表人對學校招生規定及相關宣傳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3、報名、資質審查及信息確認
(1)所有考生必須按照《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江蘇省2024年中等職業教育高等學校入學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蘇教高校〔2023〕1號)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參加全省統一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報名信息, 并按規定在線繳納報名考試費用。考生報考的科目組別和專業技能方向(見附錄1)必須與考生在中等職業學校修讀的專業相對應。
(二)報名資格考試由設區市、縣(市、區)教育局職業教育部門和招生考試機構、有關中等職業學校進行,省教育考試院核實所有考生的報名信息。參加報名的技術學校畢業生必須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官方網站上查看和驗證其學生身份或學歷。參加報到的中央廣播電視中等職業學校的畢業生必須在江蘇省注冊,學生身份或學歷必須在中央廣播電視中等職業學校官網核對核實。考生須符合報名資格后方可報名。
(三)報名工作由省教育考試院、設區的市、縣(市、區)教育局職業教育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中等職業學校(報名點)管理。各地要做好本地區考生在線報到的培訓指導和現場簽字確認工作,在規定時間內。
4.身體健康檢查
(1)所有考生必須參加體檢(以下簡稱體檢),沒有體檢信息的考生不得參加中等職業教育高考。
(二)體檢由各設區市縣(市、區)教育局職業教育部門和招生考試機構共同負責,并按照普通高校招生體檢的標準和要求進行。
(3)報考烹飪及旅游管理專業考試的考生必須事先進行轉氨酶考試。
(4)體檢截止日期為2024年4月15日。
5. 命題
(一)專業技能考試的命題工作由各專業聯合考試指導委員會(以下簡稱專業聯合考試委員會)組織實施。該提案應按照省教育廳公布的原對應單招職業技能考試標準執行。與中等職業考試專業基本技能考試相關的化工、農業、旅游管理、紡織服裝、制藥5個學科組,按照中等職業考試的有關要求執行,專業技能以中等職業考試相關專業類別的專業基本技能考試成績為基礎。中等職業考試。
(二)文化統一考試的命題工作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命題應按照省教育廳公布的原對應單招語文、數、英及各大類理論考試大綱執行,相關高校、中職學校負責支持配合命題教師的選拔。
6. 考試
(1)考試形式。實現。職業技能考試的形式和內容由各專業聯合考試委員會確定,其中化學工程、農業、旅游管理、紡織服裝、制藥五大學科組的考生按照中等職業考試的有關要求參加考試, 考試分為A、B兩節,A考試通過后方可參加B期考試。文化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專業綜合理論,實行閉卷筆試。
(2)科目成績。對于藝術以外的學科組,專業技能測試+文化統一考試總分為1000分。其中,專業技能300分(化工、農業、旅游管理、紡織服裝、醫藥等5個學科組A類考試100分,B類考試200分);專業綜合理論300分;中文150分,數學150分,英語100分。藝術學科組專業無專業綜合理論考試,總分700分。
(3)考試時間。職業技能考試的期限由各專業聯合考試委員會按照省教育廳有關規定執行;文化考試時間為語文150分鐘,數學120分鐘,英語120分鐘,專業綜合理論150分鐘。
(4)考試日期。職業技能考試日期為2024年3月9日至24日,各專業考試時間由各專業聯考委員會確定,及時向社會公布;UEC 日期為 2024 年 4 月 20 日至 21 日。
(5)考試組織。考試工作在省教育廳的統一領導下,由省教育考試院、區市招生考試機構、各專業聯考委員會組織實施。
1、文化統一考試由各設區市的招生考試機構嚴格按照省教育考試院制定的中等職業教育高等入學考試文化統一考試細則,在標準化考試中心組織實施。
2.各專業技能考試由各專業聯合考試委員會按照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關于江蘇省普通高校職業技能考試指導意見》(蘇教考照〔2009〕61號)和《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本科考試的通知》的要求組織實施。2018年江蘇省普通高等學校對口專業技能考試“(蘇教辦〔2018〕4號)。
7. 評分和評分
(一)職業技能考試評分由各專業聯合考試委員會統一組織執行,各專業聯合考試委員會負責職業技能考試結果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2)文化試卷的工作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實施。所有科目都將在線評分。
(三)職業技能考試、文化統一考試成績由省教育考試院公布,具體公布方式和時間另行通知。
8. 自愿填寫
(一)中等職業教育高考自愿填報工作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自愿填報對象為職業技能和參加文化考試的考生,填報后中等職業教育高考文化考試成績公布;第二階段自愿填報,適用于已參加中等職業教育高校入學考試報到體檢,取得中等職業考試成績但未被第一階段錄取的考生,補考時間為第一階段入學后。
(2)考生填寫的專業志愿者必須與報到時報到的學科組一致,考生填寫的農業、藝術學科組的專業志愿者必須與報到時報到的專業技能相符。
(三)實行全省統一網上自愿填報的,凡符合中等職業教育高考條件的考生自愿填報,必須按照要求自愿填報文件(另行簽發),在規定時間內憑考生編號、身份證號碼、密碼和動態密碼卡在線填寫志愿填報, 無需現場確認,逾期不予補補填寫志愿者。
(四)中等職業教育高等學校入學考試自愿報名,由省教育考試院、設區市縣教育局(市、區)和招生考試機構的職業教育部門、有關中等職業學校(報名點)管理,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各地要做好本地區應聘人員的培訓指導工作,在規定時間內在線填寫志愿者。
(5)首批本科、大專中等職業教育高考將設立平行志愿者,招攬志愿者。 本科批次設立A、B、C、D、E等5所高校,A、B、C、D、E、F、 G、H在首批大專中設立;每個機構有3名專業志愿者和1名專業科目調整志愿者。志愿者的征集與平行志愿者的征集相同。
(6)第二批中等職業教育高考院校將設立A、B、C、D、E、F等6名“大專+專業”志愿者,分兩輪進行,電腦匹配錄取。
9. 獎勵和關懷政策
(一)世界技能大賽、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技能大賽、全國職業高校技能大賽、江蘇省技能大賽、江蘇省職業高校技能大賽等競賽優勝候選人的獎勵政策如下。
獲獎考生必須參加中等職業教育高校入學考試報名,取得文化統一考試成績,獲獎競賽項目必須與報到的學科組相對應,方可享受中等職業教育高考獎勵政策。在校期間參加上述比賽并獲獎的考生,可直接確定學生的相應專業技能。
獲得世界技能大賽獎項、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技能大賽銀牌及以上、全國職業高校技能大賽二等獎及以上、江蘇省技能大賽金獎、江蘇省職業高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考生,可按本單位直接考入省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意愿(以下簡稱本科生直接錄取)。
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技能大賽銅牌、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江蘇省技能大賽銀獎、江蘇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二等獎的考生,可根據意愿直接考入省高校(以下簡稱專科直接錄取);如果考生的成績符合本科申請的要求,他或她可以參加本科申請和錄取。
這
獲得省技能大賽優秀獎的考生,專業技能可認定為當年省級統一職業技能考試及格線分數;獲得全國技能大賽優秀獎及以上、省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考生的專業技能,可認定為當年省級統一職業技能考試及格線120%(300分以上,滿分300分)。如果職業技能測試的結果與獎項認可的職業技能成績不一致,則按其較高的分數計算職業技能分數。
在國家級和省級技能大賽的美容院項目中,模范選手和技能經營者享受相同的激勵政策。
根據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的要求,每年省級比賽后都會增加一些省級選拔賽。省級選拔賽的優勝者享有與省技能大賽優勝者相同的獎勵政策。
獲得省級技能大賽優秀獎的考生,同等條件下可享受優惠錄取政策。
這
技能競賽優勝考生享受中等職業教育高考獎勵政策,獎勵自獲獎之日起三年內有效。
(2)在省職業院校創新創業大賽中獲得三等獎及以上、省“三創”優秀學生稱號的考生江蘇高考2024年政策,同等條件下可享受優先錄取政策。
(三)對省級以上體育比賽獲獎的體育學科組考生獎勵政策如下。
獲獎考生必須參加中等職業教育高考體育學科組報名,取得職業技能考試及格成績和文化統一考試成績,方可享受中等職業教育高考獎勵政策。在
全國體育比賽(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總局或教育部組織的青少年個人賽、地區賽、分賽、系列賽、全國中學生比賽)中獲得前6名,江蘇省體育比賽(省運會、省個人賽、 省體育局或省教育廳組織的省級中學生競賽)可根據自己的意愿直接進入省級高等院校。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錄取時按考生總分(藝術學科組文化分)予以考察(同一名考生符合加分提交多項條件的,只能享受最高分),由學校審核決定是否錄取。本條可與第(1)條和第(2)款中的激勵政策一并適用。
1.烈士子女,入場加20分。
2、退役軍人在服役期間獲二等以上功績或者被戰區以上單位(原大軍區)授予榮譽稱號的,錄取時給予20分。
3、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臺灣省考生(含臺灣戶籍考生)錄取時給予5分。
4、自雇退役軍人入職時給予10分。
10. 入場費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實施遠程在線錄取。中等職業教育高考的錄取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本科批次和首批大專生,中等職業教育高考成績用于平行自愿錄取;第二階段是第二批初級學院,高校將按照招生規則中公布的錄取原則(使用中等職業教育學院入學考試成績或中等職業學校考試成績等)錄取學生。
(1)第一階段(第一批本科生和大專)。
1.劃線原則
省教育考試院根據高校招生人數、考生喜好、成績等情況,根據學科組別,劃定首批本科、大專招生的最低控制分數線。其中,農業和藝術學科組根據技能方向劃定省級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2. 錄取制度
中等職業教育高考實行“招生機構負責招生,省級教育考試機構監督”的招生制度。對符合入學條件,成績達到省級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并符合檔案要求的考生,省教育考試院將按照高分到低分的大學招生人數100%提交檔案。招生機構決定考生是否錄取、專業錄取與否,并負責對未錄取考生的解釋和其他遺留問題的處理。省教育考試院監督招生機構實施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糾正違反招生政策和法規的行為。
三、錄取原則及申請方法
錄取工作堅持公平、公正、擇優選拔原則,達到省級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按照平行志愿服務的“分優先、跟隨志愿者”的規則提交。
對于藝術以外的科目,考生的文化和專業技能分數之和將作為提交分數。藝術學科組的藝術與設計方向以考生的文化和專業技能分數之和為基礎。在音樂教育和編舞方向上,以候選人的專業技能為結果。
對于分數相同的候選人,將根據其專業技能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名,如果分數仍然相同,則根據他們的意愿提交所有候選人。
征求自愿提交材料的方法與平行自愿提交材料的方法相同。
(2)第二階段(第二批專家)。
第二批中等職業教育高考分為兩輪,每輪包括三個步驟。
1.候選人填寫志愿者。參加過中等職業教育高考報到體檢,取得中等職業考試成績,第一階段未被錄取的考生,可通過在線志愿者填報系統同時填寫“大專+專業”志愿者6名。
2.機構審查。根據向社會公布的招生規定,按照錄取原則,高校將對填報志愿者的考生進行評審,審核合格的考生為院校預錄取考生。其中,參加中等職業教育高等學校入學考試,成績達到大專首批省級控制線的考生,根據中等職業教育高等學校入學考試成績優先確定預錄取名額,其他考生由學校根據招生規定公布的錄取原則確定(使用中等職業教育高考成績或者中等職業考試成績等)。入學前的名額由招生機構解釋。
3.計算機匹配錄取。被高校預錄取的考生,省教育考試院將按照考生填寫志愿者的順序和考生確定的考生預錄取職位,通過計算機系統自動匹配錄取1個院校、專業,錄取完成,考生無需通過互聯網確認錄取信息。
第一輪符合條件未被錄取的考生,可繼續參加第二輪志愿填報;已錄取的考生不得填寫其他院校;未被錄取的考生將不被允許辦理入學申請手續。
考生填寫志愿者、院校審核、院校匹配錄取后未完成計劃的院校,可繼續參加下一輪;每輪執行計劃數為上一輪未完成計劃數;院校須在每輪填報學校的考生范圍內確定考生的預錄取名額;當院校錄取的考生人數達到招生計劃人數時,即視為招生計劃已經完成。
(3) 入學要求招
收新生的高校必須按照規定程序按時完成檔案推廣、檔案閱卷、檔案撤回、審核等環節工作,確保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對于無故未按時間要求完成相關工作環節的高校,省教育考試院可按其出具的電子檔案,按照相關高校計劃數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考生,同時書面通知相關高校。
已考入各普通高校的考生,不再參加中等職業教育高考入學考試。已考入中等職業教育高考的考生,將不再參加各類普通高校的錄取。
11. 轉入高等教育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搞好2021年江蘇省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培養工程的通知》(蘇教志〔2021〕2號)和《關于搞好2020年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培養工程的通知》(蘇教志〔2020〕3號)精神,全省2024年現代職業教育體系通過培訓項目轉移科(以下簡稱轉移教育)工作管理辦法如下。
(一)轉移對象和計劃,供進一步研究
這
轉學對象為省教育廳公布的2021年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直通培訓項目(以下簡稱“3+3”)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和2021年現代職業教育體系中等職業和本科“3+4”分段培養(以下簡稱“3+4”), 2020年現代職業教育體系中中高職“4+2”(健康工程)通過培養工程(以下簡稱“4+2”)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
這
轉學方案納入省教育廳印發的《年度高校招生總體規劃》,不占用向社會公布的中等職業教育高考招生方案。
(二)資格審查、注冊、體檢
1.報名參加轉學課程的考生必須是轉學課程的學生,否則將無法申請考試。
2、轉學考生報到時間、方式與中等職業教育高考考生相同,參照中等職業教育高考考生報名考試等相關費用標準繳納。
3.轉學生學習的中等職業專業應與中等職業教育高考科目組一致(見附件1)。符合中等職業教育高考報名條件的考生,也可以報考相應學科組的中等職業教育高考。
4、所有轉學考生必須參加體檢,體檢與中等職業教育高考體檢同時進行。沒有體檢信息的考生不得參加轉學和錄取。其中,申請烹飪和旅游管理專業的考生必須提前進行轉氨酶檢測。
(3) 評估
1、根據省教育廳要求,“3+4”考生必須參加中等職業教育高等學校入學考試的文化統一考試(不含專業綜合理論),取得語文、數學、英文成績,符合轉學院校要求,否則不能參加轉學進校入學。
2、在省教育廳的統一領導下,由頂尖高校和中等職業學校負責具體實施。轉學考生必須按照公布的轉學方案參加一流高校和中等職業學校組織的轉學考核,并符合相關要求,否則不能參加轉學錄取。
3.龍頭高校、中等職業學校應成立轉學考核領導小組,明確具體工作部門,負責轉學考核的領導、協調和組織工作。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報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
4、各類頂尖高校、中等職業學校應當按照省教育廳的要求江蘇高考2024年政策,制定轉學考核方案,嚴格組織考核程序,嚴格組織考核各環節工作,及時公布考核結果。中等職業學校各階段過程考核結果無異議公示后,應及時報龍高校備案;綜合評審結果將及時通知候選人本人。評估應在 2024 年 4 月 30 日之前完成。
(4)自愿填寫報告
只申請轉學的考生無需填寫申請表。同時報考中等職業教育高考的考生,如果符合中等職業教育高考的填報條件,可以參加中等職業教育高考。如果考生放棄轉學和進入高等教育,他或她如果符合要求,他或她可以參加中等職業教育高校入學考試。
(5)激勵政策
“3+4”考生,符合本科直接入讀中等職業教育高考激勵政策,并通過德育成績,參加文化統一考試(不含專業綜合理論),取得語文、數學、英文成績,可直接轉入本科一流大學。“3+3”和“4+2”考生,符合中等職業教育高考直接入學激勵政策,且德育成績合格,可直接轉入一流高校。
同時報讀中等職業教育高考的考生,如未考入轉學科,符合中等職業教育高考獎勵關懷政策條件,在考入中等職業教育學院入學考試時,可享受相應的獎勵關懷政策。
(6) 入場費
1. 錄取方式
牽頭高校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將符合轉學條件并通過考核的考生名單提交省教育考試院(擬錄取名單數據格式見附件2)。省教育考試院根據一流高校提交的轉學考生名單指定錄取。
2. 錄取批次
這
轉入高等教育的錄取將與中等職業教育高考的錄取同時進行。其中,“3+4”錄取在中等職業教育高考本科批次錄取前進行,“3+3”和“4+2”錄取在中等職業教育高考本科批次錄取后、首批大專入學前進行。
3. 入學要求
轉學候選人只能享受一次錄取機會。轉學前被各普通高校錄取的,不再參加轉學和高等教育的錄取。被轉學科錄取者,將不再參加中等職業教育高考等各種普通高校的入學。
同時報考中等職業教育高考的“3+3”和“4+2”考生,如果成績符合中等職業教育高考本科批次的入學要求,即可參加本科批次錄取。考入中等職業教育本科院校后,不再參加“3+3”和“4+2”招生。
12. 收費標準
根據《關于高校招生報名考試收費標準的信》(蘇飛漢〔2010〕56號)和《關于進一步明確我省高校收費政策的通知》(蘇飛飛〔2007〕423號)的有關規定,報名費為每名學生20元, 文化統一考試費用為每科26元。藝術學科組專業技能考試費用為每科60元,其他專業技能考試費用為每名學生每門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