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73號)、《江蘇省財政廳關于2015下半年全省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有關事項的通知》(蘇財會〔2015〕26號)文件精神,現將我市2015年下半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具體事項通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申請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當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一)遵守會計和其他財經法律、法規;
(二)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
(三)具備會計專業基礎知識和技能。
因有《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所列違法情形,被依法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被吊銷之日起5年內(含5年)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占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部隊系統的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等相關事項由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后勤部、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后勤部負責組織實施。
二、報考科目及考試方式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考科目為: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會計電算化》(或珠算五級)。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和《會計電算化》均為計算機考試(三科連考),各科目考試時間均為1小時;珠算五級科目的考試按照《全國珠算技術等級鑒定標準》進行。
三、注冊、報名時間和方式
考試采用網上注冊、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1、網上注冊
全省2015年7月13日放開考生進行注冊,報考人員可訪問
2、考生報名具體日期
報考人員應于2015年7月16日9點至7月21日17點,登錄,按照網上報考流程及要求,真實準確地填寫報名信息、選定考點和考試日期等,考生應在網上報名信息填報結束后1小時內完成網上繳費,網上報名方為成功有效南京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否則網上報名信息自行失效。凡在網上報名成功后南京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選擇的考點和考試時間將不能更改,如未能按時參加考試,則視為自動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