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報客戶端 | 實習記者 何蕊
鄉村學校中高級教師崗位比例不低于當地城鎮同學段學校;同一縣域內中小學教師崗位出現空缺北京中小學教師網,教師可以跨校評聘;鄉村中小學引進急需緊缺高層次教師,經批準可不受單位崗位總量、最高等級和結構比例限制……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日前聯合發布通知,進一步完善中小學崗位設置管理。
通知明確,各地應全面實行中小學教師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將教師職稱評審和崗位聘用相結合;優化中小學教師崗位結構,“十四五”期間,正高級教師崗位數量控制在全國中小學教師崗位總量的千分之五以內;規范開展崗位競聘,學校新設崗位、出現崗位空缺等情形,教師可競聘上崗,同一縣域內中小學教師崗位出現空缺的,教師可跨校評聘。
中小學教師崗位政策正在向鄉村學校傾斜。鄉村中小學引進急需緊缺高層次教師,經批準可設置特設崗位,崗位等級放寬至專業技術八級北京中小學教師網,不受單位崗位總量、最高等級和結構比例限制。鄉村中小學設置“定向評價、定向使用”教師中高級崗位,不占各地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與常設崗位分開設置、單獨管理,符合條件、通過評審的教師,可直接聘用至相應崗位。通知還明確,義務教育學校要逐步實行縣域統一的崗位結構比例,協調縣域內同學段學校教師崗位結構并向鄉村適當傾斜,使鄉村學校中高級教師崗位比例不低于當地城鎮同學段學校。
教育部、人社部要求,各地各校在崗位設置和崗位聘用工作中,應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不按規定進行崗位設置和崗位聘用的學校,相關部門不予確認崗位等級、不予兌現工資,并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情節嚴重的,對相關領導和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按照人事管理權限給予相應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