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案件中矛盾最為突出的就是房屋征收補償問題。被征收房屋的價值到底多少算是合適,由誰說了算,這是公平合理地實施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基礎。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實踐中,作為中立第三方的評估機構在某些原因干擾下,有時會作出明顯不合理的評估報告,侵犯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那么如何判斷評估報告是否合法呢?北京京康律師事務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學物權與土地制度研究所聯席所長史西寧律師為各位朋友們進行解答!
拿到評估報告后,我們大體可以從以下五個方面對評估報告進行審查:
一、評估機構及評估人員是否具備相應的資質。評估機構是依法設立并取得房地產估價機構,從事房地產估價活動的中介服務機構。評估人員應當具備至少三級以上的資質。
二、評估機構的產生是否合法。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的相關規定,評估機構由被征收人在規定的時間內協商選定,協商不成的,采取按照少數服從多數、搖號、抽簽等方式決定。我們可以按照上述方法對評估機構的產生是否合法進行審查
三、評估方法是否合法。如被征收房屋的類似房地產有交易的,應當選用市場法評估;可以采用兩種以上評估方法的,應當采用兩種以上評估方法。
四、評估程序是否合法,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進行評估應當按照法定的程序進行。
五、審查評估時點是否為房屋決定公告之日。
史律師提醒
拆遷是一個長期斗爭房地產估價機構業務,需要全面專業的知識,需要對全局的把控,需要對法條的合理運用。即使一個有著多年訴訟經驗的律師,也在不斷地學習和更新,才能在一個案件中冷靜地分析并作出正確的判斷。而對于非法學的人來說房地產估價機構業務,這是一個龐大的課題,不能僅靠短時間的惡補可以達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遷問題的時候不妨問問律師,在律師的指導下進行專業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