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可根據個人情況的不同,采用不同的學習方法。例如,尋找最佳記憶時間,多吃堿性食物等。2019年全國建設工程教育網 公路監理師《綜合考試》案例題。
案例題:
1.某公路工程在完成監理、施工招標后,駐地高級監理工程師分析了該工程項目的規模和特點,準備按招組織結構設計、確定管理層次、確定監理工作內容、確定監理目標和制定工作流程等步驟,來建立本項目的監理組織機構。
問題
(1)常用的監理組織結構有哪幾種?
(2)若想建立具有機構簡單、權力集中、命令統一、職責分明、隸屬關系的監理組織機構,應選擇哪一種組織結構形式?
(3)在監理人員主要職責中,其高級駐地監理工程師的職責如下:
①明確質量標準,評定工程質量;
②提出保證工程質量的措施和手段,組織進行質量抽查和抽驗;
③負責工程計量、簽署原始憑證和支付證書;
④批準各項工程開工報告,發出各項工程開工通知;
⑤經常巡視工地,及時解決處理影響工程質量的問題;
⑥建立部門或專業監理人員的日常匯報制度。
試分析高級駐地監理的職責有無不足之處?為什么?
【參考答案】
(1)常見的組織結構形式有直線制、職能制、直線職能制和矩陣制。
(2)應采用直線制組織結構形式。
(3)高級駐地監理工程師的職責中第3)條不妥;第3)條中“工程計量、簽署原始憑證”應是其他監理工程師的職責。
另外,職責中遺漏了向承包人發出質量控制的指示。
2.某高速公路開工里程14公里。建設單位通過施工監理招標,將施工監理工作委托給某監理單位。監理合同簽訂后,監理單位立即著手組建項目監理機構。監理單位根據該公路工程特點設置了二級監理機構,即總監理工程師辦公室(簡稱總監辦)和駐地監理工程師辦公室(簡稱駐地辦)。總監辦配備1名總監理工程師和若干名監理員。駐地辦配備1名駐地監理工程師和若干名專業監理工程師。總監辦和駐地辦的主要職責如下:
總監辦的主要職責有:(1)主持召開監理交底會;(2)審批施工組織設計;(3)簽發支付證書;(4)簽發合同工程開工令、單位或合同工程的暫停令和復工令;(5)審核變更單價和總額以及延期和費用索賠;(6)組織編寫監理竣工文件及監理工作報告。
駐地辦的主要職責有:(1)主持編制監理計劃;(2)主持召開第一次工地會議;(3)審批總體進度計劃、重要工程材料及混合料配合比;(4)審批分項工程開工申請,簽發分項和分部工程暫停令和復工令;(5)日常巡視、旁站、抽檢,并做好記錄;(6)核算工程量清單,負責對已完工程進行計量;(7)組織分項、分部工程中間驗收和質量評定,簽發中間交工證書;(8)審查交工驗收申請,評定工程質量;(9)組織編制監理月報。
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簽訂的監理合同由以下幾部分組成:(1)監理合同協議書及附件;(2)中標通知書;(3)合同專用條款;(4)合同通用條款;(5)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構成本合同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監理合同中有如下內容:(1)監理工作目標是確保工程獲得“魯班獎”;(2)建設單位有權要求監理單位更換不能按監理合同的約定進行監理服務的監理人員;(3)監理單位可以將監理服務的任何部分轉讓或分包;(4)監理單位不履行監理職責,或與承包人串通損害建設單位利益,給建設單位造成經濟損失,應向建設單位賠償,監理單位的累計賠償限額為監理服務費總額;(5)建設單位應指定一名授權代表,與監理機構建立工作聯系;(6)建設單位在監理合同約定的監理服務范圍內對承包人的任何意見或要求可直接向承包人提出。
【問題】:
1.監理單位設置二級監理機構是否合理?為什么?
2.總監辦和駐地辦配備的監理人員是否合理?若不合理,請說明理由。
3.試說明總監理工程師、駐地監理工程師的任職條件。
4.指出本題所述的二級監理機構中總監辦和駐地辦的職責有何不妥之處。
5.本工程監理合同的組成是否完備?如不完備,還缺少哪幾種文件?
6.若監理合同簽訂后,監理單位發現監理合同協議書、合同專用條款、合同通用條款對某一問題的規定不一致,應以哪一個文件的規定為準。
7.本題所述監理合同的內容中有何不妥之處?為什么?
【參考答案】
1.監理單位設置二級監理機構不合理。因為根據現行《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范》規定,高速公路開工里程在20km以下的,宜設置一級監理機構,即總監辦。
2.總監辦配備的監理人員不合理。
理由:總監辦應配備1名總監理工程師和若干名專業監理工程師及監理員。
駐地辦配備的監理人員不合理。
理由:駐地辦應根據工程復雜程度配備1~2名駐地監理工程師和若干名專業監理工程師及監理員。
3.總監理工程師應具有相應專業的高級技術職稱,五年以上的現場工程監理經歷、擔任過兩項以上同類工程的駐地或總監職務。
駐地監理工程師應具有相應專業的中級或高級技術職稱、同類工程三年以上的監理經歷。
4.本題所列總監辦的各項職責是正確的。
本題所列駐地辦職責中的(1)(2)(3)(8)(9)不妥,這些職責應是總監辦的職責。
5.本工程監理合同的組成不完備,還缺少以下幾種文件:(1)監理投標文件;(2)工程專用規范;(3)監理規范;(4)技術規范。
6.按監理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監理合同協議書排在最前面,因此,應以合同協議書的規定為準。
7.監理合同中的不妥之處如下:
(1)“監理工作目標是確保工程獲得“魯班獎””不妥。
因為“魯班獎”是一種獎項,監理單位的產品是服務。因此,確保工程質量,獲得“魯班獎”是施工單位的職責。
(2)“監理單位可以將監理服務的任何部分轉讓或分包”不妥。
因為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監理單位不得轉讓工程監理業務,也不得將監理服務的任何部分分包。
(3)“監理單位的累計賠償限額為監理服務費總額”不妥。
因為按照監理合同條款規定,監理單位的累計賠償限額為監理服務費總額的30%。
(4)“建設單位在監理合同約定的監理服務范圍內對承包人提出的任何意見或要求可直接向承包人提出”不妥。
因為按監理合同條款規定,建設單位在監理合同約定的服務范圍內對承包人的任何意見或要求應通過監理單位提出。
2019年全國
建設工程教育網 公路監理師《綜合考試》案例題。 教材上的東西有很多都是要求理解的,我們要學會把抽象的問題具體化,善于從理解的角度上掌握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