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醫結合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性質是行業準入考試,是評價申請中西醫結合執業醫師資格是否具備從事醫師工作所必須的專業知識與技能的考試。國家實行醫師執業注冊制度。中醫醫師經注冊取得由衛生部統一印制的《醫師執業證書》后,方可按照注冊的執業地點、執業類別、執業范圍從事相應的醫療、保健活動。
注冊問題建議你咨詢一下當地衛生局,然后一般情況下是要注冊在中西醫結合科室,如果沒有中西醫結合科室那么注冊在中醫應該也是可以的,還是建議你問一下當地衛生局相關細節問題。
國家實行醫師執業注冊制度。中醫醫師經注冊取得由衛生部統一印制的《醫師執業證書》后,方可按照注冊的執業地點、執業類別、執業范圍從事相應的醫療、保健活動。
(一)注冊條件
凡取得中醫醫師資格的,均可以申請中醫醫師執業注冊。未經注冊取得執業證書的,不能從事醫療活動。
(二)主管部門
衛生部負責全國醫師執業注冊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衛生、中醫藥行政管理部門是中醫醫師執業注冊的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醫師執業注冊監督管理工作。
(三)注冊程序
擬在醫療、保健機構中執業的中醫醫師,要向批準該機構執業的衛生、中醫藥行政管理部門申請注冊。獲得中醫醫師資格后二年內未注冊的,還要提交有省級衛生、中醫藥行政管理部門的機構接受3至6個月的培訓,并經考核合格的證明。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以及受刑事處罰,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二年的,健康狀況不適宜或不能勝任醫療、保健業務工作的等,不予注冊。
中止醫師執業活動二年以上的,以及不予注冊的情形消失的醫師,要申請重新注冊。重新注冊需到縣級以上衛生、中醫藥行政管理部門指定的機構成組織,接受3至6個月的培訓,并經考核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