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資格考試每科300分通過。
護士證每科300分算通過,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的,可取得證書。護士證考試采用人機對話的考核方式,因人機對話各批次的試題不同,采取標準分報告成績。自采用標準分報告成績以來,護士證考試都是300分每科合格。
護士資格考試情況介紹:
1、適用人員范圍:經國家或有關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內,從事護理專業工作的人員;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的畢業生。
2、專業及級別范圍:護理專業分為初級資格(含士級、師級)、中級資格(含護理學、內科護理、外科護理、婦產科護理、兒科護理、社區護理六個亞專業)。
3、考試科目設置初、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設置“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等4個科目。在兩天內完成四個科目的考試。考試方式采用筆試方式。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護士資格考試
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為:專業實務300分,實踐能力100分。一次考試同時通過兩個科目為考試成績合格(標準分)
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包括專業實踐和實踐能力兩個科目。
專業實踐檢驗運用護理相關知識有效和安全執行護理工作的能力。涵蓋健康與疾病相關的醫學知識、基本護理與技能、護理相關的社會人文知識的臨床應用。
擴展資料:
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是為貫徹國家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加強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文件的精神,于2001年開始正式實施的。衛生部負責組織實施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國家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是評價申請護士執業資格者是否具備執業所必須的護理專業知識與工作能力的考試。
具有護理、助產專業中專和大專學歷的人員,參加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并成績合格,可取得護理初級(士)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護理初級(師)專業技術資格按照有關規定通過參加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護士執業資格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