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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科技廳、浙江省教育廳聯合出臺《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準入指引(試行)》,首次對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做出嚴格規范,并于2022年2月15日起施行。
《指引》從機構設置、場地設施、培訓內容、資金監管等方面提出了明確的基本要求。
在場地設施上,《指引》明確,培訓對象含有12周歲以下學生的培訓場所,不得設置在4層及以上樓層、地下室、半地下室;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教學用房面積應不少于開辦場所建筑面積的2/3,且同一培訓時段內生均面積不低于3平方米;如果需要較多設備、器材,則不低于5平方米。
在師資配備上,《指引》規定,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其中聘用師資應持有《教師資格證》或相應的職業(專業)能力證明。
在培訓內容上,《指引》明確,是從事中小學編程、機器人、創客、科普知識等旨在培養科學興趣、提升科學素養、拓展思維能力的各類科學技術培訓服務的非學歷培訓機構,厘清適用范圍。
以下是《指引》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