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位為主品位為輔 所謂品位分類,是指以職員所具有的資格條件為主要依據,以職務或級別高低來確定待遇的人事分類制度。運用品位分類方法進行人事管理的國家,通常先根據職務的性質作比較粗獷的分類,再根據職務的地位、職責與資格條件作廣泛的分級,其人事框架結構一般比較簡單。品位分類是以“人”為中心進行的分類,強調人的資格條件,所以這些國家均十分重視公務員的資歷,包括學歷、工作年限等因素,尤以學歷為重。品位分類的職務劃分比較簡單,使得公務員的分類工作相對簡便,易于實行,也有利于培養通才式的公務員;對教育水平的強調,有利于吸收教育程度高的優秀人員;對年資的強調,有利于隊伍的穩定;官職相對分離使公務員的職位調動不影響其地位和待遇,使公務員具有安全感,也使公務員系統的結構富有彈性,適應性強,便于調整。但同時,品位分類也有分類不系統、輕視專業人才、限制了學歷低但能力強的人的發展、工作不積極的人靠年資積累也有晉升機會等缺點。 職位分類,就是根據職員擔任的職務和責任,按照職員的工作性質、業務內容、簡繁難易、責任輕重以及所需資格條件等,區分為若干規范化的種類,以此作為職員管理的依據。實行職位分類的國家,一般都制定有專門的職位分類法,大致包含職系、職組、職類、職級、職等等基本概念。職位分類可以描述為這樣一種過程,即把政府中各種公務職位按工作性質和業務種類的不同,從橫向上劃分為若干職組、職系;再按工作責任、難易程度和所需資格條件的不同,在縱向上劃分為若干職級、職等,使每一個職位都能在縱向分類和橫向分類交叉構成的職位分類結構體系中找出自己的位置,從而實現對公務員科學化、標準化、專業化和系統化的管理。 職位分類制是以事為中心的現代人事制度,有規范化的系統分類,沒有官、職分離的現象,不存在獨立的官等,職等就是官等。其優點在于,遵循因事設職的原則,從縱橫兩個方面建立規范的人事管理系統,使浩瀚雜亂的職位井然有序,形成合理的、科學的人事管理體系。同時,職位分類不但為選擇人才提供了客觀而具體的標準,還為工作的考核提供了客觀的標準。職位分類通過對現有職位工作的分析,有助于明確機構所擔負的功能與實際職位數目設置之間的關系,有助于合理確定人員編制,從而為機構改革提供合理的方案。由于實行職等與官等合一,職位分類使職務、責任與報酬掛鉤,體現了按勞分配原則;不同工作種類的職位由于職等的設定也能相互比較,處在同一職等上的職位享受同樣的待遇,實現了同工同酬的原則。當然,職位分類也有它的缺陷。由于這種分類管理方法是一個浩大而繁瑣的工程,從計劃、組織籌辦,到具體實施、完成工作,要耗費的人力、物力、財力及時間非常可觀。同時,因為強調專才原則,也使公務員的調轉流動受到限制,不利于人的全面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