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冊安全工程師和注冊安全評估師是兩種資格考試,兩者缺一不可;需要注意的是,安全工程師主要為企業服務,而安全評估師主要為評估機構服務。
2、安全工程師無需簽字即可從事評價工作。
3、安全評估員通過率很低,近幾年在6%-10%之間,含金量高;注冊安全工程師兩年的問題簡單,通過率很高。
4、目前,我國安全評價人員的使用情況要好于注冊安全工程師,主要原因是安全評價是一項法定的強制性工作,特別是對一些大中型建設項目。
安全評價機構必須有一定數量的專職安全評價人員,才能取得從事安全評價的資格。評估機構對評估員的需求增加,導致社會上安全評估員短缺,因此相對容易找到工作,安全工程師也不是強制性的。
5、安全評估人員涉及危險化學品、公共工程、消防、建筑、施工技術等多個行業,對人員技術綜合素質要求很高;而安全工程師只對自己的專業負責,相對專業。
注冊安全工程師的聘用
根據《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以及上述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人員的分類,注冊安全工程師可受聘于以下崗位。
(1)直接受聘于生產經營單位
注冊安全工程師的工作重點應該是在作業現場,為生產一線的職工提供保障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的工作條件。根據《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第五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中安全生產管理、安全工程技術工作等崗位……,必須配備一定數量的注冊安全工程師。”因此,大部分注冊安全工程師可直接受聘于生產經營單位,在所聘用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或安全工程技術崗位工作。
(2)受聘于為安全生產提供技術服務的中介機構
目前,為安全生產提供技術服務的中介機構有安全評價、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安全培訓、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認證、安全咨詢等五類機構。根據《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第五條規定“……為安全生產提供技術服務的中介機構,必須配備一定數量的注冊安全工程師。”因此,部分注冊安全工程師可受聘于上述五類為安全生產提供技術服務的中介機構,從事相應的工作。
國家實行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的主要目的之一,是加強企業、特別是加強中小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這些中、小企業指的是《安全生產法》第十九條中所提到的從業人員在300人以下的生產經營單位。因此,注冊安全工程師可受聘于注冊安全工程師事務所,受生產經營單位的委托,為其提供安全管理和工程技術服務(安全咨詢),從而解決這些企業安全工作無人管和不會管的局面。
(3)受聘于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等事業單位
近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提出了“科技興安”戰略,即依靠科技進步提升安全生產水平。除了加大安全改造投入力度,及時淘汰危及安全的落后技術、工藝和產品,提高安全裝備水平外,還要通過實施“人才興安”戰略,提高安全生產技術人員的素質。因此,部分注冊安全工程師可受聘于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等事業單位,從事安全生產科學研究或教學等工作。
(4)受聘于政府部門
目前,部分省市成立了安全監察大隊或安全執法大隊,經政府部門授權,進行安全監察或安全執法。因此,有的注冊安全工程師還可能受聘于政府部門進行安全監察或安全執法。
這里要說明的是,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國家機關公務員可通過考試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但不能注冊,即不能以注冊安全工程師的名義執業。此執業資格證書長期有效,在脫離國家機關公務員崗位后,在提供滿足注冊所需的繼續教育證明后,便可注冊,并可以注冊安全工程師的名義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