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國家計算機網絡應急技術處理協調中心省級分中心2021年度公開招聘48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校園招聘26名,社會招聘1名,校園或社會招聘21名,涉及網絡與信息安全技術崗、動力維護崗、互聯網信息研究崗、綜合管理崗等4類崗位,工作地點涉及天津、上海、杭州、南京等13個直轄市或省會城市,以及寧波、吐魯番等8個市(地、州)應急保障中心所在地。
具體招聘崗位詳見《國家計算機網絡應急技術處理協調中心省級分中心2021年度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
二、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政治立場堅定,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制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擁護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5.校園招聘考生須為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不含委培、定向,含兩年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一般應在2021年實際畢業時取得相應專業的學歷學位;社會招聘考生須已取得相應專業的學歷學位(不含成人高等教育)。專業參考目錄為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以及教育部認可的其他專業目錄。
6.校園招聘年齡一般為,大學本科不超過24周歲,即1995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不超過27周歲,即1992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過35周歲,即1984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社會招聘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即1984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以及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具體條件(詳見《國家計算機網絡應急技術處理協調中心國家中心2021年度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黨籍的;曾被開除公職的;曾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在各級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招聘中曾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的;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