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安監局和應急管理局沒有區別,安監局是應急管理局前身。安監局全稱即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是政府的職能部門,列入直屬機構序列,主管安全生產和相關的政策法規工作,其在中央一級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安監局的工作職能是:1、承擔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2、綜合管理全國安全生產工作;3、依法行使國家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4、制定全國安全生產發展規劃;5、定期分析和預測全國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協調和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以下統稱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適用本法;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鐵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與輻射安全、特種設備安全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