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一般安排在考試年度上一年的10月中旬到11月底。 2010年報名時間安排:2009年10月30日前,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完成本地區2010年度考試報名工作。財政部“會計行業管理網”、“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網上報名系統開通時間為2009年10月10日至10月30日,補報名開通時間為2009年12月4日至11日。 準考證[1] 通常考試報名時,會發給領取準考證的憑據,上面寫明領取準考證的時間、地點和方式。通常考前一個月左右(詳情請留意本網考試資訊),到指定地點領取準考證時,還會發給印有考場具體位置及乘車路線的小條。建議考生及時領取并妥善保管相關憑據(和畢業證、會計證放在一起,就不易丟失),提前熟悉準考證上的各項要求和考場所在位置,做好考前準備。準考證最好一直保留到成績查詢和領取合格證之時。
報名條件 (一)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5、取得博士學位。
(三)對通過全國統一的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初級資格的人員,并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四)報名條件中所規定的從事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的合計年限,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