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10年教師資格證考試兩學考試報名時間2009年 10月15日至10月22日。
從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獲悉,2010年河北省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網上報名時間為本月15日至22日,報名網址是河北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網()。
一、時間安排
網上報名開通時間:2009年 10月15日至10月22日。
報名網址 :河北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網
現場確認時間:2009年10月24日-28日,
領書時間:2009年11月14日-11月20日,逾期不再辦理;考前1周領取準考。領取地點以各確認點通知為準。
考試時間:
教育學: 2010年3月13日上午 8:30--10:00 教育心理學 2010年3月13日上午 10:30--12:00
二、報考條件:
1. 擬申請教師資格的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
2. 戶籍或工作單位所在地在河北省境內;
3. 本次考試分高等學校和中等學校兩個層次進行。申報高等學校層次考試人員要求為我省境內高等院校在職或者已簽訂聘任協議的專任教學人員,其學歷為研究生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申報中等學校層次考試人員要求起始學歷為大學專科畢業。
三、考試形式及作弊處理辦法:
1、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采取閉卷、筆試形式,每科試卷滿分100分。每年考試一次,每年三月第二個周六舉行。考試分中等(含中學)學校和高等學校兩個層次進行,高等學校起始學歷要求為大學本科,中等學校起始學歷要求為大學專科,由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負責統一組織實施,省、市、縣三級兩學考試機構分工負責共同承擔。
2、單科考試成績60分為及格,兩門考試均及格者,由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核發《河北省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合格證》,單科及格發單科成績單。本次考試不及格的科目,可隨下一次考試報名補考,補考時按規定交納考試費。經補考仍不及格的,單科成績作廢,再次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時,應當重新參加全部課程考試;考試作弊者,成績作廢,3年內不得再次參加教師資格考試;已經取得教師資格,按騙取教師資格論處,5年內不得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河北省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有效期5年,5年內沒有取得教師資格的,應重新參加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