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進出口商品經過一國關境時,由政府所設置的海關向進出口商所征收的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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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直接稅和間接稅的劃分是以稅負轉嫁的難易程度為標準的。
2.直接稅是以財產或所得為征稅對象,其稅款最終由納稅人本人負擔,而稅負通常不會發生轉嫁的稅種,eg: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
3.間接稅是指以商品流轉額為征稅對象,稅款可以全部或部分轉嫁給他人的負擔的稅種,eg:消費稅等。
是間接稅。
它們之間的區別如下:
直接稅:是指納稅義務人同時是稅收的實際負擔人,納稅人不能或不便于把稅收負擔轉嫁給別人的稅種。屬于直接稅的這類納稅人,不僅在表面上有納稅義務,而且實際上也是稅收承擔者,即納稅人與負稅人一致。
直接稅以歸屬于私人(為私人占有或所有)的所得和財產為課稅對象,主要內容:各種所得稅、房產稅、遺產稅、社會保險稅等。
間接稅:是指納稅義務人不是稅收的實際負擔人,納稅義務人能夠用提高價格或提高收費標準等方法把稅收負擔轉嫁給別人的稅種。屬于間接稅稅收的納稅人,雖然表面上負有納稅義務,但是實際上已將自己的稅款加于所銷售商品的價格上由消費者負擔或用其他方式轉嫁給別人,即納稅人與負稅人不一致。
目前,世界各國多以關稅、消費稅、銷售稅、貨物稅、營業稅、增值稅等稅種為間接稅。間接稅為對商品和勞務征稅,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通常均將稅款附加或合并于商品價格或勞務收費標準之中,從而使稅負發生轉移。因此,間接稅不能體現現代稅法稅負公平和量能納稅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