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關稅就是通過海關時,在海關進行登記,計算進口或出口關稅并交納的行為。 關稅是指一國海關根據該國法律規定,對通過其關境的引進出口貨物征收的一種稅收。關稅在各國一般屬于國家最高行政單位指定稅率的高級稅種。 1987年1月22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其中第五章為《關稅》。2003年11月,國務院根據海關法重新新修訂并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 關稅的征稅基礎是關稅完稅價格。
進口貨物以海關審定的成交價值為基礎的到岸價格為關稅完稅價格;出口貨物以該貨物銷售與境外的離岸價格減去出口稅后,經過海關審查確定的價格為完稅價格。
即為: 關稅完稅價格=海關審定的成交價值為基-到岸價格; 完稅價格=[(出口貨物銷售+境外離岸價格)-出口稅]→海關審定。 關稅應稅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關稅完稅價格×適用稅率。
關稅壁壘指在關稅設定、計稅方式及關稅管理等方面的阻礙進口的做法。常見的關稅壁壘有以下幾種形式:關稅高峰、關稅升級、關稅配額、從量關稅、從價關稅。
(1)關稅高峰
關稅高峰是指在總體關稅水平較低的情況下少數產品維持的高關稅。經過GATT八個回合的談判,WTO各成員的平均關稅水平已大幅下降,但一些成員仍在不少領域維持著關稅高峰。
(2)關稅升級
一些發達國家十分重視關稅的有效保護率,并采取關稅升級的做法保護國內特定產業。關稅升級是設定關稅的一種方式,即隨著進口產品加工深度的提高而增加其關稅稅率。關稅升級通常對某一特定產業使用的進口原材料設置較低的關稅,甚至是零稅率,而隨著加工深度的提高,相應地提高半成品、制成品的關稅稅率。關稅升級能夠較為有效地達到限制附加值較高的半成品和制成品進口的效果,是一種較為常見的貿易壁壘。
(3)關稅配額
關稅配額是指對一定數量(配額量)內的進口產品適用較低的稅率,對超過該配額量的進口產品則適用較高的稅率。
(4)從量關稅
從量關稅是指以貨物的計量單位作為征稅標準,以每一計量單位應納的關稅金額作為稅率的關稅。從量關稅對單位數量的同類產品征收同值的關稅,因此對單位價格較低的低檔產品的影響較大,能較為有效地削弱這類產品在國內市場上的競爭力,阻礙其進口,進而對國內同類產品起到保護作用。
(5)從價關稅
從價關稅是指以貨物的價格作為征稅標準的關稅。由于加工程度高的產品和奢侈品價格昂貴、稅率較高,因此,從價關稅可能對加工程度高的產品或奢侈品的進口構成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