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后利潤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是自動彌補,不需要做分錄。只要正常將本年利潤轉入未分配利潤即可。
借:本年利潤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申報企業所得稅時,在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欄上填上要彌補的數額即可。
10年應納稅額=0
11年=(20-10)×25%=2.5(萬元)
12年=0
13年=0
14年=0
15年=(65-30)×25%=8.75(萬元)
16年=10×25%=2.5(萬元)
合計=13.75(萬元)
一、正面回答
虧損的界定如果當年按會計準則計算的本年利潤為負數。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算法是指企業依照企業所得稅法和本條例的規定將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和各項扣除后小于零的數額。
二、分析
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是指在會計處理上,如果上年的凈利潤為負,或以前各年的凈利潤總和為負,本年的稅前利潤要首先彌補掉這部分虧損,才能作為可供分配的凈利潤,來計提公積金、公益金或者分紅。具體操作是登錄電子稅務局軟件,選擇申報信息查詢進行查詢并下載上一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申報表,打開企業所得稅彌補虧損明細表,表中的合計金額就是可彌補以前年度的虧損總額。實際彌補虧損時,按照時間順序,從遠至近按順序逐年彌補。
三、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方法
1、企業發生虧損,可以用次年度的稅前利潤彌補,次年度利潤不足彌補的,可以在5年內延續彌補;
2、企業發生的虧損,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彌補。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彌補的,可以逐年延續彌補,但最長不得超過5年。虧損彌補期限是自虧損年度報告的下一個年度起連續5年不間斷地計算;
3、企業發生的虧損,可以用盈余公積彌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