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濫用(DrugAbuse)一般是指違背了公認的醫療用途和社會規范而使用任何一種藥物。這種使用往往是自行給藥,因而對用藥者的健康和社會都會造成一定損害。藥物濫用一詞是60年代中期國際上開始采用的專用詞匯,它與我們平時所說的“濫用抗生素”“濫用激素”等濫用藥物中的“濫用”概念截然不同。藥物濫用的概念是指長期地使用過量具有依賴性潛力的藥物,這種用藥與公認醫療實踐的需要無關,導致了成癮性以及出現精神混亂和其它異常行為。
濫用(làn yòn) 解釋: 沒有限制地使用,指程度、數量等。如藥品濫用、職權濫用等。
藥物濫用的三級預防對象不是指(c)a、有潛在危險的社區與人群
b、處于藥物濫用高度影響的社區和人群
c、藥物依賴者
d、防止和消除因藥物濫用帶來的危害
你也在答安全知識競賽么。。。
國際公約確定的藥物濫用的范圍有: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揮發性有機溶劑(如汽油、打火機燃料和涂料溶劑等);煙草(主要成分尼古丁長期使用可致癮);酒精(長期酗酒也會產生生理依賴和心理依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