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審計師報考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貫徹落實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
(二)具備良好的審計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自覺運用新理念和新技術提高審計工作水平。
(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取得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按要求參加繼續教育。
(四)報名參加審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一)(二)(三)項基本條件外,還需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含高中、中專、職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學歷。
初級審計師考試科目與內容:
1、《審計專業相關知識》:宏觀經濟學基礎、企業財務管理、企業財務會計、法律;
2、《審計理論與實務》:審計理論與方法、企業財務審計。
初級資格考試采用同一套考試大綱。根據對初級審計人員知識水平和業務能力的不同要求,兩個考試科目各部分內容為初級資格共同考試內容。
考試介紹:
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由審計署和人事部共同負責。審計署負責擬定考試科目,編寫考試大綱,組織考試命題,實施考試工作,統一規劃并組織或授權組織培訓等工作。
人事部負責審定考試科目、考試大綱和試題,會同審計署對考試工作進行檢查、監督、制度和確定考試合格標準。各地的考試工作由當地審計部門和人事部門共同負責,具體職責分工,由各地協商確定。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初級審計師
參加初級審計資格(助理審計師)考試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具有良好職業道德;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及有關財經法規和制度,無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從事審計、財經工作。
參加初級資格考試人員,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學歷。
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在報名時應向報名點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