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通過護理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并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職改)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制,人事部、衛生部用印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各地在頒發證書時,不得附加任何條件。聘任專業技術職務所需的其他條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1、取得初級資格,根據有關規定,并按照下列條件聘任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 (1)護師:取得中專學歷,擔任護士職務滿5年;取得大專學歷,從事本專業工作滿3年;取得本科學歷,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年。 (2)不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員只可聘任護士職務。 2、取得中級資格,并符合有關規定,可聘任主管護師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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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衛生局吊銷其相應專業技術資格,由人事局收回其專業技術資格證書,2年內不得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一)偽造學歷和專業技術工作資歷證明;(二)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 (三)國務院衛生、人事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附:2009年初級護士暨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輔導方案。
一般都是單位幫忙注冊的 你要問你單位
這個去發證單位申請考核
在中國醫藥協會注冊就可以了
??二、申請護士執業注冊,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在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完成教育部和衛生部規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護理、助產專業課程學習,包括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并取得相應學歷證書;
(三)通過衛生部組織的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四)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健康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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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請護士執業注冊,應當符合下列健康標準:
(一)無精神病史;
(二)無色盲、色弱、雙耳聽力障礙;
(三)無影響履行護理職責的疾病、殘疾或者功能障礙。
四、申請護士執業注冊,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申請人學歷證書及專業學習中的臨床實習證明;
(四)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五)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健康體檢證明;
(六)醫療衛生機構擬聘用的相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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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審核合格的,準予注冊,發給《護士執業證書》;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不予注冊,并書面說明理由。《護士執業證書》上應當注明護士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等個人信息及證書編號、注冊日期和執業地點。
??《護士執業證書》由衛生部統一印制。
六、護士執業注冊申請,應當自通過護士執業資格考試之日起3年內提出;逾期提出申請的,除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材料外,還應當提交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教學、綜合醫院接受3個月臨床護理培訓并考核合格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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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護士執業注冊有效期為5年。護士執業注冊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執業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30日,向原注冊部門申請延續注冊。
??申請護士執業注冊,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二)在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完成教育部和衛生部規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護理、助產專業課程學習,包括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并取得相應學歷證書;(三)通過衛生部組織的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四)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健康標準。
??三、申請護士執業注冊,應當符合下列健康標準:(一)無精神病史;(二)無色盲、色弱、雙耳聽力障礙;(三)無影響履行護理職責的疾病、殘疾或者功能障礙。四、申請護士執業注冊,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二)申請人身份證明;(三)申請人學歷證書及專業學習中的臨床實習證明;(四)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五)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健康體檢證明;(六)醫療衛生機構擬聘用的相關材料。
??五、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審核合格的,準予注冊,發給《護士執業證書》;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不予注冊,并書面說明理由。《護士執業證書》上應當注明護士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等個人信息及證書編號、注冊日期和執業地點。
??《護士執業證書》由衛生部統一印制。六、護士執業注冊申請,應當自通過護士執業資格考試之日起3年內提出;逾期提出申請的,除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材料外,還應當提交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教學、綜合醫院接受3個月臨床護理培訓并考核合格的證明。
??七、護士執業注冊有效期為5年。護士執業注冊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執業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30日,向原注冊部門申請延續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