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兩證都由衛生行政部門頒發,資格證由省、市衛生局頒發,上崗證由區衛生局頒發。2)、報名考資格證的文化條件是護士畢業證。畢業證、資格證是護士從業的必要條件,畢業證十資格證是護士從業的充分且必要條件,充要條件。3)、獲得畢業證、資格證不是必須從業,不一定從業,尤其不一定馬上從業。可能不就業,可能就業無須這些條件,例如餐館端盤子上菜。可能另考其他專業就業,例如報考高護、改考醫師。4)、已經獲得畢業證、資格證,希望馬上就業,而且已有醫療單位接收的,由醫療單位向區衛生局醫衛科申辦上崗證(區衛生監督所體檢合格、提交證件、照片)。持上崗證在所屬醫療單位上班。缺少前兩證之一(例如自學者,跟師傅學習者),三證齊全但不是本人上班(例如出租證件)、或是本人在其他醫療單位上班(如在另一處兼職),均屬非法行醫,立即制止,重罰。
護士注冊辦理程序
(1)醫療機構收齊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在《護士執業注冊聯網管理信息系統》(機構版)中錄入護士電子信息,集體將本單位申請人材料交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當地衛生行政部門逐級上報至省衛生廳(省部直及市州三級醫院直接報省衛生廳),由省衛生廳政務服務中心正式受理其執業注冊申請,開出受理通知單。
(2)省衛生廳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對上報申請材料進行審核,作出準予注冊和不予注冊決定。審核合格的,準予注冊,發給由衛生部統一印制的《護士執業證書》;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不予注冊,并書面說明理由。
5、6月份可以拿到護士執業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