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重癥主治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凡符合衛生部、人事部印發的《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中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重癥學專業主治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如下:1、參加重癥主治醫師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并取得執業醫師資格;(3)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4)已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醫療機構的醫師須取得該培訓合格證書。2、參加重癥主治醫師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所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1)取得醫學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師職務滿7年。(2)取得醫學大專學歷,從事醫師工作滿6年。(3)取得醫學本科學歷,從事醫師工作滿4年。(4)取得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從事醫師工作滿2年。(5)取得臨床醫學博士專業學位。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參加重癥學專業技術資格的考試:(1)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2)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3)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時期內。(4)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5)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參加重癥主治醫師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先取得執業醫師資格,并在報名時提交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醫師中級考試報名條件,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兩年。報名條件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和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工作年限計算的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的當年年底。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不受單位性質和戶籍的限制,均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工作選擇報考專業類別參加考試。 【主治醫師】英文:attending physician,是醫院的職稱之名,醫生職稱的一種,比住院醫師高一級醫師中級考試報名條件,比副主任醫師低一級,屬于中級職稱。